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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統計覈報
將作爲績效考覈依據
積水斷路等災情信息,在掌握後1小時內須上報至防汛辦。昨天,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指)下發《北京市水旱災害統計報送制度》,明確要在本市建立完善災情統計報送責任制。同時,將對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災情統計覈查報送工作進行績效考覈,考評結果將作爲單位及相關個人考覈的重要依據。
市防指指出,爲及時、準確、真實、全面反映本市水旱災害情況及對國民經濟、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科學評估水旱災害,本市將建立完善的災情統計報送責任制。各區縣防指、各有關部門都應明確一名領導主管災害統計報送工作,並設專人負責災害統計、覈查和報送工作。
市防指對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災情統計覈查報送工作進行績效考覈,考評結果將作爲單位及相關個人考覈的重要依據。
>>人員死亡信息
區縣負責人簽字報送
按照新制度,災害統計報送工作嚴格按照“實時報、過程報”的要求,不得虛報、遲報、瞞報和漏報。
其中,實時報爲災害發生過程中即時報送的災情信息,必須在掌握災情信息後1小時內上報至市防汛辦。涉及人員死亡和失蹤、垮壩、決堤等重大、特別重大防汛事件,必須由各區縣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送。過程報爲一次災害全過程的災情信息,必須在本次災害過程結束後第二天將經覈實後的綜合災情信息上報至市防汛辦。
>>出現虛報遲報
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
同時,全市將建立健全災情覈查工作機制。災情覈查工作實行“屬地負責、部門核災、市防指統一管理”的原則。遇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市防指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核災工作組實地核查災情。
市防指強調,對虛報、遲報、瞞報和漏報的情況,包括死亡人數等,市防指將按照《北京市迎汛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