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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親得腦血栓長期臥牀,而母親又去世多年,李女士便僱保姆馬某照顧父親。但沒想到父親竟與馬某登記結婚,並將其名下房產部分贈與馬某。因感情不和,父親又欲與馬某離婚,而馬某則要求分割房產。爲此,李女士將父親和馬某訴至密雲法院,要求法院判決父親的贈與合同無效。
請來保姆變繼母
庭審時,李女士在丈夫的陪伴下出庭,此時,被告席上坐着年過八旬的父親和僅比自己大幾歲的繼母馬某。
李女士表示,1994年她和父母及奶奶共同分得密雲水庫附近的一套房子。數年後母親和奶奶相繼去世,2009年,父親得腦血栓需長期臥牀。因自己有工作無法照顧,她便僱保姆馬某照顧父親。但過了不到一年,父親竟與馬某登記結婚。
但從今年開始,馬某經常與父親打架,幾次驚動警察。今年3月,因夫妻關係已惡化,父親要求與馬某離婚。在離婚案審理中馬某要求分割房產,這時李女士才知道,去年11月時父親以贈與的方式將其所住的密雲水庫邊的樓房變更登記在馬某的名下。
李女士說,涉案的樓房是她和父親共同擁有,父親在未徵得她同意的情況下,將樓房部分贈與給馬某,其行爲嚴重侵犯了她的權益。爲此,她請求法院判決贈與合同無效。
父親稱自己被騙
李女士父親表示同意法院判決贈與合同無效。而坐在一旁的馬某卻堅決反對。“去年5月李某帶着7個人打我,想把我給趕走。之後,我跟李某父親說必須把我名字添在房本上,我怕以後沒有地方住。去年7月,我跟李某父親去住建委辦手續,在房產證上添了我的名字。住建委還給了我一個房產證。現在李某父親的房產證和我的房產證都在我這裏。”馬某說。
馬某還表示,她是2009年3月來李家當保姆的。“幹了一段時間之後,我本來要走的,但李某父親說要我留下,還說要與我登記結婚。因爲兩人年齡差太多,我起初不同意。我們是2010年年初登記的,李某開始不知道,等知道後我就沒過過一天好日子。每次李某來看她父親,我們都打架。”
而李女士父親卻說,當初是馬某騙他將其名字加到房產證上的。“當時馬某說辦理戶口需要把房產證添上她的名字。可後來有人跟我說沒房產證也可辦理戶口,這時我才知道是馬某騙了我。而且等馬某戶口過來後,她對我也不好了。我認爲房子就是我和女兒、女婿共同所有的。”李女士父親說。本案當庭未宣判。
記者李庭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