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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在事件發生後去搞什麼危機公關,去迅速轉移輿論視線,不如老老實實認錯,踏踏實實幹事,用真誠的態度與務實的作風,贏得當事人和社會公衆的諒解。
就在大家以爲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戶事件告一段落之時,又生出一段新曲,商戶的公開信驟起波瀾。箇中因由與跳踩事件相比,同樣值得深思。
“希望廣大網友不要聽信謠言,客觀公正地看待這個事件,更不要因爲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聖地的形象”。不管這樣的公開信爲何人所使,在主觀意願上講都是冀望此舉能平息輿論、平衡意見。然而網友卻從中讀出了“官腔”,這或許出乎一些人的意料。不過,此舉乃至由此引起的後續連鎖反應,比如商戶本人的“出爾反爾”,同樣從一開始就註定了這樣的結局,分明又在情理之中,豈非令人哂然?
據報道,被踩商戶劉國峯本人證實,該公開信確實是受他委託向社會發布的。然而,他在接受《城市信報》記者採訪時又稱:“信不是我寫的,不代表我的意思。”並稱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安排的專人陪護,“不方便多說”。
公開信當然不必由本人所寫,重要的是有沒有他本人委託授權。因此,商戶出爾反爾的本身值得玩味,有多重因素可以解讀。但這至少說明,公開信事件的成因,必定有政府部門的危機公關成分,至少也是有人在說服商戶力行此舉,而非其本人百分百的心甘情願、心悅誠服。否則,又怎麼會有如此缺乏人味、缺乏個體視角、缺乏真情實感的公開信?商戶又怎麼會一說是自己委託一說又不代表其意?
由此看來,當地政府部門從一開始就把心思用錯。踩人事件出來之後,城管既是錯了,倘若就認錯到底,把糾錯的功夫做到公衆的心坎上,做到商戶的心裏,如此以情感人,以事動心,或真能激發出商戶的內心,無須你去勸說,他必真心實意寫此一信,其言也必真,其心也必誠。則事件豈不會完美收官?
在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從一開始只想儘快平息輿論、平衡意見,並未看到自己錯誤的本質,也無誠意徹底糾正錯誤,也便一廂情願地以爲,可以行如此策略,必致事件迅速了結。想來不禁令人啞然。在世事紛繁、任人評說的今天,這種一廂情願的“付出”,又怎麼可能有如意的結果?
是以,與其在事件發生後去搞什麼危機公關,去迅速轉移輿論視線,不如老老實實認錯,踏踏實實幹事,用真誠的態度與務實的作風,贏得當事人和社會公衆的諒解。要說危機公關,這種態度與作風纔是。那種妄圖投機取巧、以四兩撥千斤的伎倆,往往是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華池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