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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薊縣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爲津薊(拍)2012-060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拍賣出讓。現就有關拍賣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地塊相關情況
該宗地位於薊縣果園路西側、燕山東大街北側,其四至爲:東至果園路,南至燕山東大街,西至漁陽鎮東營坊村用地界,北至漁陽鎮東營坊村用地界(以拍賣文件附圖爲準),現狀爲半山坡地形。
該出讓地塊範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宗地土地出讓面積170913.4平方米,規劃用地性質爲居住,容積率不大於1.1且大於1.0,建築密度不大於30%,綠地率不小於50%。
該宗地土地用途爲城鎮住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70年。該宗地起叫價爲34615萬元(不含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其他要求:
1、容積率規模中應包括陽臺、閣樓及配套設施建築面積;
2、住宅建築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不小於70%;
3、地塊內東北部應設置佔地面積不小於4018平方米的小區級中心綠地。地塊內綠地設置除滿足綠地率要求外,還應設置組團級中心綠地,組團級中心綠地面積不小於1000平方米/處;
4、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建設和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12]29號)執行;
5、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須繳納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
6、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4年內竣工。
7、規劃其他要求詳見拍賣文件附件《規劃條件通知書》。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該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報名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爲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僞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爲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爲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不在薊縣的,按照規定在薊縣註冊全資公司,並由該公司按《拍賣地塊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時間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0365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爲2013年7月3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爲2013年7月3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競買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四、獲取拍賣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拍賣公告日期爲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7月3日,自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7月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購買拍賣出讓文件。
五、拍賣時間和地點
拍賣會定於2013年7月4日10:00在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8號天津土地交易市場二樓拍賣大廳舉行。
六、拍賣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拍賣標的的增價幅度爲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拍賣出讓文件,以拍賣文件爲準。
九、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繫人:肖女士
聯繫電話:(022)23195957
聯繫單位: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薊縣國土資源分局
聯繫人:臧先生
聯繫電話:(022)29182390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