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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一酒店工地因消防設計審覈不合格擅自施工,被消防部門責令停工;但之後該酒店無視處罰繼續施工,消防部門今天對該酒店施工工地進行了強制查封。
5月7日,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隊執法人員在對位於文昌市龍樓鎮淇水灣的文昌希爾頓度假酒店建設工程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工程消防設計審覈不合格擅自施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消防支隊依法對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責令停止施工,並處罰款人民幣叄萬元整的處罰。
文昌希爾頓度假酒店業主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經催告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停止施工的行政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消防部門執法人員於6月8日依法對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文昌希爾頓酒店項目施工工地進行了強制查封,對施工工地實施了斷電處理並在電閘上張貼了封條。
下一步,消防部門將結合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築及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滅火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和公衆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強消防監督管理,確保文昌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