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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道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被取消網籤資格的消息。由於一起購房糾紛,賣方舉報,“我愛我家”與買方惡意串通,在網籤中,將同一房屋的原有房價291.5萬元改爲200萬元,給國家造成稅收流失。4月份,朝陽區房管局對此作出“取消‘我愛我家’網上籤約資格,並處罰金3萬元”的行政處罰。一時間,“陰陽合同”的話題再度引起熱議。
所謂“陽合同”是指用於進行網籤、接受政府住建部門審查並計稅的合同,單價和總價往往遠低於實際成交價格;“陰合同”則是寫有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格的合同。“國五條”細則落地後,全國大部分一二線城市二手房市場成交量均有所下降。記者調查後發現,爲了少繳稅,“陰陽合同”做低網籤價的現象愈演愈烈,甚至成了經紀人推動成交的“賣點”。
6月6日上午,記者來到“我愛我家”位於北京的一家門店,房地產經紀人小黃告訴記者,受罰確有此事,但網籤並沒有中止,他們生意照做。凡是有過購買二手房經歷的人都清楚,中介幫助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已是“行業慣例”,買賣雙方和中介完全不避諱談及此事。
記者以購房的名義向中介諮詢。對於記者詢問的兩個小區的二手房,中介一再強調,根據能夠承受的首付,算出網籤最合適的價格,最大限度地少交稅。一位從業多年的房地產中介告訴記者,如果購買大面積、總價高的住房,陰陽兩份合同的稅款“能差出百十來萬”。
不僅中介偏愛“陰陽合同”,買賣雙方也大都樂於默認。剛剛在南五環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的小袁說,新政之下,20%的個稅本應由賣房者承擔,但大多都轉嫁到了買房者身上。北京的房價已經很高了,雖然自己明知不該選擇籤“陰陽合同”,但“省一點是一點”。
購房者“省一點是一點”的心態給“陰陽合同”帶來了市場。然而,律師提醒,盲目追求省錢的結果可能是省不了心。“‘陰陽合同’容易導致糾紛,最大的風險在於逃稅,這是違法行爲。”廣東君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羅平告訴記者,“中介一方面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另一方面,由於中介和購房者之間也存在合同,由於某些原因導致購房者購房失敗的話,中介還有可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業內人士表示,交易環節稅種過多,稅負偏重是導致“陰陽合同”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山東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認爲,目前在我國的房地產稅收體系中,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稅收負擔偏重,而保有環節的負擔偏輕。因此,應逐步完善保有環節稅種,減輕交易環節負擔,通過合理收稅促使房地產市場迴歸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