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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徵收後,今年有望新增數個城市進行房產稅試點。新增試點城市執行方案與標準將因地制宜,預計主要針對增量徵收;2011年1月,房產稅開始在上海、重慶先行先試。上海方案只針對增量,稅率分0.4%和0.6%,並給予戶籍居民家庭新購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徵額;重慶方案則偏重高檔住房,涉及存量與增量,稅率爲0.5%至1.2%。
2013年起,上海房產稅適用稅率分界線因與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聯動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單價超過27740元/平方米,則按0.6%徵收房產稅;若低於或等於27740元/平方米,則按0.4%的稅率徵收。2012年這一稅率分界線爲26896元/平方米;重慶高檔住房應稅價格也在今年開始執行新標準,房產稅應稅價格起點從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至12779元/平方米,是重慶主城9區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6389元/平方米的兩倍。
國五條政策落空:僅北京徵收住房20%個稅
3月底,在中央給出的最後期限前,全國多地房地產調控細則與調控目標集中落地。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調控力度並不相同。除了北京細則較細、力度較強外,多個城市落實細則內容並不“實在”,甚至杭州、南京等多個地區出現“一句話”細則。
截至5月2日,共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石家莊、南京、廈門等35個城市發佈了各自的地方細則。其中,對於“國五條”爭議較大、影響較強的20%差額徵稅政策,多地採取迴避政策。僅提及將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即“新國五條”),並沒有明確提出要執行房屋轉讓個人所得稅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由於多地沒有具體落實辦法,也使新政落地難度加大。
關鍵詞: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