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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最近,一個關於南寧市公積金管理辦法的“新變化”引起市民熱議。這個“新變化”對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貸款條件、提前還貸、提取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調整,並稱新調整內容從6月1日起正式執行。那麼,這些“新變化”是真的嗎?6月8日,記者向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求證獲悉,原來這個“新變化”是遼寧省某市傳出的公積金新政,在被網友張冠李戴之後,“新變化”跑到了南寧。
傳言:公積金管理辦法有新調整
市民殷女士最近在選購商品房時,對於大家傳言的這個“新變化”也有耳聞。“好幾個樓盤的置業顧問都和我說有這個新變化,但我問他們有沒有相關的文件,他們卻說是聽說的。”殷女士說,在她聽到的這個“新變化”中,其中一項調整讓她最爲緊張,那就是對於貸款額度的調整。
“新變化提到將覈定公積金貸款係數時原係數爲0.45現更改爲0.15。也就是說,例如原月匯繳額在600元可以貸款45萬元的,調整後可能需要月匯繳額在1800元纔可以貸款45萬元。”
據瞭解,這個變化提到的“月匯繳額”,其實是指你的賬戶每月在公積金中心的繳存金額,包括個人所繳和單位所繳部分。殷女士說,目前自己每個月繳納的公積金數額就不多,如果按這個“新變化”調整貸款係數,那所能使用的貸款額度就更少了,“對於像我這樣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人來說,房貸壓力會更大。”
此外,這個“新變化”中,對於公積金的貸款條件還規定:凡自貸款開始向前一年內,有6次(含6次)以上信用不良記錄,或自貸款開始向前兩年內,有10次(含10次)以上房貸逾期,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拒絕貸款。
求證:南寧公積金管理暫無變化
這些“新變化”是真的嗎?對於市民的疑惑,記者採訪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該中心信貸科辦事員賴泊宏表示,對這些“新變化”的傳言,近來也有不少市民前來諮詢,爲何會傳出這些“新變化”,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也是疑惑不解。
“目前執行的《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中,是沒有這樣的表述用語的。”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科的朱科長表示,大家傳言的“新變化”中所謂的“覈定公積金貸款係數”、“月匯繳額”等用語以及關於貸款條件的表述,都不符合目前執行的《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目前南寧市的公積金管理,還是依照2012年5月1日執行的《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只是在今年年初,對南寧市在職職工的公積金住房貸款的上限額,從原來的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這個微調當時也是向社會公佈了的,之後南寧公積金管理暫無變化。”
那麼這個“新變化”究竟從何而來,還說得如此有板有眼?記者隨後將“新變化”中的關鍵字在網上進行搜索,發現原來這個“新變化”是遼寧省某市傳出的公積金新政,在被網友張冠李戴之後,這種“新變化”跑到了南寧。
提醒:先了解公積金買房基本程序
“原來這只是誤傳。”市民王女士說,如果不是最近要買房,她對公積金的政策還真不瞭解。爲了讓市民更熟悉公積金的管理政策,記者向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集整理了一些公積金的基本使用程序(如上圖所示)。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科長樂鏵澤介紹,提取住房公積金都必須是在購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前提下,住房公積金每年或每隔幾年提取一次,直至貸款本息全部結清起一年內;第一次提取需自行正常還貸款滿一年(含一年)以上,以後年度每次提取需間隔一年(含一年)以上。而對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未提取期間償還的貸款本息之和(南寧市本級不含六縣職工每年提取額爲本年度還款額)。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第一步
憑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到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能貸多少年等。
第二步
在簽訂購房合同後,再拿相關材料到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網點領取申請表格,進行辦理和審覈。
第三步
審覈通過之後,銀行開始受理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