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城區違法填湖情況突出,處罰力度“溫柔”,湖泊管理亟待重拳
湖泊管理局覈定建築單位違法填湖30畝並兩次下達通報單,但相關單位卻堅稱所有建設合乎規則,還出示各類建設許可證。昨日,武漢市湖泊管理局曝光20起違法填湖案件,其中,新城區情況較爲突出,僅黃陂區就有8起。
違法填湖不認可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武漢市湖泊管理局曝光最大的一起違法填湖案例現場——江夏區文化大道與騰訊大道交會處的江夏大橋新區企業總部大樓建設工地。記者一進大門便看見一個3米深的地基,地基的後方是一大片1米來高的黃土。一位涂姓工作人員稱不清楚湖泊管理局是否下發過要求整改的通報單。
水務執法人員表示,工地內工人住房靠騰訊大道一側的地面,就是填湖形成,而在靠文化大道一側還有水域的界碑。
武漢市湖泊管理局局長趙陟介紹,去年底,執法人員巡查時就發現這裏有填湖行爲,水務局當即下發了整改通知,但對方並未理會。今年5月29日,水務部門再次下發整改通知,可目前,該項目還在施工。
對此,大橋新區辦事處新聞發言人趙振宇則拿出了各類建築的許可證(含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的複印件,說明該建築手續完備,並且表示該處以前是養豬場。經過記者再三追問,趙振宇說,可能在施工過程中,施工者不小心將土方擠到湖裏,會配合水務監察部門進行整改。
先勸再整改處罰力度“太溫柔”
從通報的20起違規填湖案例來看,新城區情況較爲突出,僅黃陂區就有8起,均由湖泊管理局巡查人員發現,幾乎沒有區級單位主動上報的情況。
趙陟表示,對於違規填湖,一般是先勸解、再要求違規方整改,已處理的10起違法填湖事件沒有一起進行了處罰。而根據武漢市的相關條例,最高可以處罰5萬,而湖北省的條例最高處罰也只能達到50萬。
相關人士介紹,目前,違法填湖處罰力度“太溫柔”,還需要通過人大立法等舉措,進一步加強對湖泊的保護,對填湖等違法行爲加大處罰力度。尤其是在遠城區開發項目多,必須重點治理,不能再走中心城區“先填湖再治理”的老路。
位於江夏大橋新區企業總部大樓的填佔建設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