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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經過多方協調,家中還能用上自來水,但武漢市武昌東亭花園丁香苑2棟的居民們一直惴惴不安,因爲他們不知道何時就會再停水。
從2008年至今的5年時間,這裏已經多次接到停水通知。此前一個月,他們已經兩次接到停水通知,水務集團威脅停水的重要原因,是這棟樓已經欠下了13.3萬元水費,平均每戶欠費高達6000元。
6月6日,記者在丁香苑2棟居民手中,見到了最近一次停水公告,這份落款時間爲5月22日的停水通知單顯示:丁香苑2棟從2006年5月至2012年12月共欠繳水費133003.8元,5月23日後,水務集團將對該居民樓中止供水。
通知下達後,各方曾召開協調會,要求物業收齊欠費,但物業認爲難以收齊,拒絕在協議上簽字。水務部門便於5月27日停了居民的水,並切斷總表。兩天後,居民自行接好水管,才保障了生活的正常,但還時刻提心吊膽。
據該棟樓一居民介紹,小區1998年由城開集團開發建設,該棟22戶居民並未抄表到戶,平時水費都由物業代收,總表戶頭還是當時的開發商城開集團第三開發公司。從2006年起,由於該樓的主水管道漏水嚴重,造成住戶繳納的水費,與水務集團抄表總數差距甚大。從2008年至今,水務集團的停水單接踵而至,其間也曾經有過停水經歷,每次停水後,經過居民與物業及水務部門的交涉才供水。
該小區物業劉姓負責人稱,物業自2008年接手至今,一直爲此事頭疼。物業曾想出面維修,卻發現部分管道埋入住戶家中,涉及到的住戶認爲漏水與自己無關,不同意破壞自己的牆面,維修計劃只有擱置。“每月居民的水費能及時繳納,但無法填補漏水造成的水費。”
記者在該棟樓上月的水費繳費單上看到,上月用水量爲1092噸,與居民使用總噸數相差10倍。
武漢市水務集團相關人員稱,曾與住戶協商抄表到戶,因抄表到戶需要收取水錶及安裝費用,部分住戶認爲自家每月用水量不大,不願意再出一筆錢抄表到戶,因全棟樓無法達成統一而作罷。根據規定,水務部門對於未抄表到戶的居民,只會依據總表收費,總表與分表的差額由居民承擔。該人士表示,小區居民可通過街道或上級部門反映協調多出的水費繳納問題,但要想一勞永逸,最好儘快向水務部門申請安裝一戶一表。
廣東盛唐律師事務所律師田嘉介紹,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小區的公共財物由業主共同所有,無論是居民樓的公共部分還是埋在居民樓內的水管,都由該居民樓業主共同所有。但是,“共同所有”在享受權利的同時,首先應當履行義務,整棟樓的業主都有義務對公共部分的使用進行監管和維護,業主只有在履行義務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對公共部分的權利。
武漢大學社會學家周運清教授分析指出,這一事件的發生反映當下社會的一種心態,即凡事只想到“小家”,卻罔顧“大家”的利益。因爲不是自己家的水管漏水,就不願意破壞自己家的牆維修公共的水管,因爲自己家用水少就不願意出錢裝一戶一表,最終導致全樓都無法改造。因而無論是街道、物業還是居民本身,都應當從這件事情中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