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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報道《首次購房卻查出兩筆冒名貸款記錄》引起市民熱議。記者昨日跟蹤調查,發現冒名貸款人所購房屋竟“查無此房”。
根據建設銀行方面提供的當年(2004年)申請貸款購房材料,記者查實,冒名貸款人所購房屋具體地址爲:洪山區卓刀泉村學雅芳鄰小區13棟1單元3樓B3398號。
昨日下午2時,記者找到位於卓刀泉南路上的學雅芳鄰小區,在小區內找了一圈也沒能找到13棟樓。小區一名保安介紹,13棟樓不在小區內,在小區外,已改成了一家賓館。沿這家賓館的樓梯而上,記者也沒能到3樓。賓館一名工作人員稱,這裏就是學雅芳鄰小區13棟樓,但3樓早就不存在,13棟樓是商用樓,交付使用時,3樓就被業主改造爲超市。
記者通過武漢警方警用綜合平臺“以房查人”系統查找,系統顯示“查無此房”。
當年的申請貸款購房材料上,還留有冒名貸款人的聯繫方式。撥通電話,對面傳來一名年輕女子的聲音。這名女子說,她的手機號是2006年註冊的。顯然,電話也已易主。
到底是何人冒名貸款購房?查找一時限入僵局。但據當事人汪先生的妻子葉女士分析,冒名貸款人應該熟悉他們夫妻雙方的情況,最起碼知道,以他們夫妻倆的經濟實力,那幾年內不可能買得起商品房。
有市民不解,爲什麼拿着假身份證、假戶口本、假結婚證等全套假材料,不僅能買到房,還能申請到貸款?!針對市民的疑問,本報將繼續追蹤。(記者李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