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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進一步促進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給供地率劃了“硬槓槓”,對供地率達不到最低要求的縣市區,經整逾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暫停建設用地審批,按比例扣減當年指標,用於獎勵先進地區。
我省明確供地率考覈最低標準。截至每年一季度末,各地前3年供地率應分別不低於75%、65%和40%,其中重點城市中心城區的城市用地實施方案供地率分別不低於65%、50%和20%。將建立建設用地批後實施情況通報制度,每季度通報批而未供土地和已供土地開發利用情況。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通過集中清理、分類消化利用、構建長效機制,力爭2013年年底前全省批而未供土地面積減少1/3左右;自2015年起,每年年底前全省前5年(不含當年)供地率總體水平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