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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滇池,6個洱海, 4.5個太湖——這是中國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撫仙湖的水量。
這片浩瀚湖水位於雲南省玉溪市澄江、江川、華寧三縣間,距昆明60多公里,形如倒葫蘆狀,面積216.6平方公里,湖水平均深度95.2米,爲珠江源頭。
更重要的是,撫仙湖水質迄今爲國家Ⅰ類,是國內爲數不多的Ⅰ類水質淡水湖,蓄水量206.2億立方米,佔全國淡水湖泊蓄水總量的9.16%,佔全國優於Ⅱ類水質淡水湖泊水資源總量的5O%以上,對滇中生態環境具有較大影響。
撫仙湖的寶貴,直觀地體現在湖區內處處可見的寫着“保護”字樣的各種宣傳牌上。從昆明驅車剛進撫仙湖區,環湖公路邊矗立的標識牌寫着,“撫仙湖水源保護區,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污染物車輛駛入。”按照當地規定,在湖區周圍晾曬衣服,如被發現,將罰款50元;環湖公路上亦嚴禁攤曬小魚。
《雲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規定,撫仙湖的一級保護區,包括水域和湖濱帶,“水域是指撫仙湖最高蓄水位以下的區域,湖濱帶是指最高蓄水位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100米的範圍”。
這100米範圍,即爲一條撫仙湖保護的紅線。環湖公路內分佈的耕地、沙洲及植被,爲法律明確規定的環保區域。自2005年以來,每年的8月26日被玉溪市定爲撫仙湖保護活動日。
然而這一切,都沒能阻擋衆多的豪華湖景別墅、五星級酒店、高爾夫球場在撫仙湖保護的“絕對禁區”內拔地而起,不少新建建築和設施都緊臨湖水。這些“巨無霸”項目被冠以“旅遊度假區”、“休閒勝地”、“體育公園”等各種名稱,但本報記者實地調查發現,事實上它們大多是房地產開發項目。
依託着深厚的當地政府背景,這些地產項目正越來越多地佔據撫仙湖美麗的湖濱線,巨大的商業利益和脆弱的環保防線衝撞,引發種種爭議和擔憂。
被頂級別墅攻破的防線
根據雲南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2007年5月通過,並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雲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規定,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內明令禁止以下行爲:“新建、擴建或者擅自改建建築物、構築物;擅自取水或者違反取水許可規定取水;其他破壞生態系統和污染環境的行爲。”
而禁止新建擴建建築物的一級保護區,即包括前述“最高蓄水位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100米的範圍”內的湖濱地帶。
然而,種種跡象表明,這一紅線正面臨悄然失守的危險。
位於撫仙湖東岸的太陽山國際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社區(以下簡稱太陽山),啓動區面積6618畝,一期果嶺海與三期天晴灣均位於環湖公路內側,一期更是三面環湖。太陽山宣傳資料稱,該項目是“世界深藍湖區,世界財富階層的心靈棲息地”。
在撫仙湖區,“環湖公路內側”是湖泊保護的一條警戒線。因爲環湖公路距湖邊,最遠的地方也不過數百米,一旦在這一範圍內興建項目,就無法保證不衝破上述100米紅(微博)線。
事實上,據本報記者現場所見,太陽山項目中,環湖公路內側一處正在建設的公寓,即臨近湖邊,附近湖水因施工污染而呈紅土之色。該項目一期的希爾頓酒店亦位於環湖公路內側,其附近還分佈着精裝修的近20幢別墅。這些均價在每平方米3萬元左右的別墅,產權爲40年,幾乎未經宣傳,即在去年8月售罄;距撫仙湖不遠的公寓目前也以1.6萬元至1.8萬元不等的價格售出。
位於江川縣撫仙湖上游西岸九龍灣的九龍晟景項目,則乾脆在宣傳資料稱自己是“目前爲止離撫仙湖最近的度假公寓,最近處距離水岸僅50米”,這些歐式風格別墅“其中95%的房間都能看到湖景。”該項目總佔地1500畝,包含豪華酒店、海景酒店公寓及海景別墅,開發商爲香港林大福國際集團。
九龍晟景項目也將引進一家面積爲87000平方米的“超五星級海景度假酒店”,這家已建成的酒店與撫仙湖僅隔一條環湖公路,據稱未來還將配套建設“西南地區首個海底餐廳”。這意味着新建築將進一步向撫仙源水域推進。“屆時我們會開放帆船等水上運動及海濱沙灘,供小區業主和入住星級酒店的客人享用。”該項目工作人員介紹。
在湖北側的櫻花谷項目售樓處,工作人員介紹說,佔地720畝的櫻花谷項目未來會在環湖公路內側建一個配套給業主的沙灘,“將會有皮划艇、潛水、帆船等水上運動開放給業主”。
而位於湖南岸的龍湖[簡介最新動態]仙湖錦繡項目,一期疊拼別墅與院落別墅也在待售中。工作人員稱,這些別墅均位於環湖公路內。
這當中,尤爲引人注目的是位於鯖魚灣的龍湖仙湖錦繡項目。該項目工作人員用“五分之一個昆明城”來形容項目佔地之遼闊。在昆明召開的一次該項目品鑑會上,一位項目經理稱,該項目總投資項450億元,面積共爲22平方公里,即3.3萬畝。
如此大面積的土地如何得來?
一份公佈於國土資源部官網的《江川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成交公示》顯示,自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0日該局掛牌出讓了10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單位全部爲雲南江川仙湖錦繡旅遊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此10宗地塊均位於江川縣路居鎮鯖魚灣。
記者根據上述公示的出讓地塊的數據計算,此10宗地塊面積共計118.7833公頃(約合1781.7畝),成交總價爲44462.2萬元。
據國土部官網公佈的招拍掛數據,上述10宗地塊中,有7宗出讓年限爲40年,爲商服用地,面積共105.05公頃(約合1575.7畝);其餘3宗出讓年限爲70年,爲住宅用地,面積共計13.7333公頃(約合206畝)。
至於商服用地的具體用途,仙湖錦繡項目一期環評保護的表述爲:“度假公寓、度假旅遊創意主體園、旅遊地產、旅遊度假酒店、養生文化會所、康體、療養中心和配套的相關商業設施等。”
然而據仙湖錦繡項目工作人員卻向本報記者稱,事實上,該項目一期1781畝地,將有1000多棟疊拼別墅與院落別墅售出,這些位於環湖公路內側的別墅產權均爲40年,爲商業地產,不限購、不限貸。這些別墅目前已在發售,預定2015年交樓。
這意味着,這些以“商服用地”名義拍得地塊,最終卻變身爲產權40年的別墅的項目,已涉及土地性質變更。
而改變土地性質是被國家法規明令禁止的。公佈於國土資源部的上述10宗地塊中,每宗地塊的“土地使用條件”一欄中均註明,“出讓地塊的具體規劃設計方案不得突破規劃指標要求,只能在修建性詳規內開發建設。”
何況,國土資源部已於2003年、2006年兩次叫停別墅用地。該部當年下發的緊急通知規定,從2006年5月31日起,一律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並對別墅進行全面清理。此後,不少地方出現過開發商打擦邊球,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以商服用地拿到地塊其後建別墅的情況。由於是從商服用地改變而來,這些別墅產權只能爲40年。這一點和太陽山、仙湖錦繡等項目的別墅情況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