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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聞晚報》報道,今日上午,記者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目前,本市大部分區(縣)已啓動2013年批次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即經濟適用住房,下同)申請受理工作,各區(縣)申請受理期限爲1個月,還有4個未受理的區最晚也在6月底前啓動(金山、奉賢、松江、嘉定)。
由於各區(縣)之間申請受理期不同,對政策涉及的年齡及其它相關年限的核算存在不統一的問題。爲體現政策制度的公平性和統一性,上海市房管局對各區(縣)計算申請家庭相應年限的最後截止時點作了統一規定,即在2013年7月31日前符合相應年限並符合其它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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