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外資企業副總經理王國強和何勇,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侵佔該公司的兩塊土地,倒賣牟利383萬元。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審以職務侵佔罪對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9年的判決。
經審理查明,外資海南南帝士旅業有限公司於1992年成立,金旭鋒任總經理,王國強、何勇任副總經理。1992年至1993年年初,南帝士公司以640萬元的價格購置了兩塊土地。1995年,金旭鋒離開海南至今下落不明。此後,王國強、何勇一起將公司的兩塊土地出售,兩人私分所得款項。記者邢東偉通訊員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