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的趙先生突發心臟病,在“黑診所”經搶救無效死亡。爲此,“黑醫生”張富有被判刑並賠償。事後,死者家屬又向“黑診所”的房東梅先生提出索賠要求。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後一案件作出判決,認定梅先生未盡監督管理義務,判決其在5萬元範圍內與張富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張富有獲刑後,趙先生的妻子及子女提出,梅先生作爲出租方,在明知張富有無行醫資格的情況下,還允許其在出租房屋內非法行醫,其行爲間接導致趙先生死亡,索賠19萬餘元。記者黃潔通訊員石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