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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條例》即將出臺定會給如畫東湧鎮帶來無盡的動力羊城晚報記者許琛攝
羊城晚報訊記者許琛報道:昨日,政府法制辦正式公布《廣州市南沙新區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據了解,這是自2012年9月6日國務院批復《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後,廣州市出臺的第一個配套文件。《條例》中賦予南沙多種先行先試的權限,允許土地收益自留南沙發展,增加免責條款鼓勵南沙官員放開手腳,進行體制創新。去年10月,國家級新區——南沙正式起航。但在南沙公布成為國家級新區後,具體建設規劃未見實質性『邁步』。有部分專家抱怨,國家級新區南沙規劃建設步伐慢、先行先試思想放不開等,或與《條例》未及時出臺有關。
當其時,廣州市長陳建華指出了南沙落實國家規劃的八大任務:以《規劃》為總綱領,整合和完善專項規劃,細化國家、廣東省給予南沙的政策,強化交通設施,抓好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建設,南沙新區條例立法。
其後,《南沙新區條例》的詞組不斷出現在南沙乾部的嘴邊。在今年召開的區兩會上,區長袁桂揚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年內將配合《南沙新區條例》的立法工作,建立起『科學開發,從容建設』的長效機制。這使得外界對《條例》的期盼逐日昇溫。
事實上,在去年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現場,廣東省長朱小丹的話擲地有聲:『凡是可以下放給南沙新區的省一級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一律下放,除非法律規定有些還必須掌握在省一級的個別的權限除外。主要是賦予南沙新區充分的發展自主權。』
記者翻閱《條例》發現,這一精神在首次公開亮相的《條例》中也得到淋漓盡致的體現。《條例》分為九章,56條細則,囊括了經濟體制、文化體制、行政體制和社會體制創新多項內容。
長期研究南沙政策的廣東省體改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周林生看完《條例》後直言,亮點很多,非常全面。不過記者發現,如『居民證制度』、乾部管理、人纔引進等熱議的新區話題,並沒有在其中體現。不過,《條例》在最後特別注明:『南沙新區管理機構為實施本條例,可以根據需要制定配套實施辦法。』這一條規定也給了南沙未來更多的遐想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