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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今天上午透露,由於各區(縣)之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即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受理期不同,對政策涉及的年齡及其他相關年限的核算存在不統一的問題。爲體現政策制度的公平性,也考慮到全市政策執行的統一性,因此對各區(縣)計算申請家庭相應年限的最後截止時點作了統一規定,即在2013年7月31日前符合相應年限並符合其他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考慮到經適房單身申請人士多希望先購房後結婚,原來政策規定的男性必須滿30週歲、女性必須滿28週歲的年齡限制已顯得不夠人性化,因此從今年5月1日起,這一年齡限制調整爲男性28週歲、女性25週歲。但是今年本市經適房分三個輪次啓動申請受理工作,對政策涉及的年齡及其他相關年限的核算就產生了不統一的問題,市民在困惑的同時也呼籲這其中有不公平的因素。
目前,本市大部分區(縣)已啓動2013年批次的經適房申請受理工作,各區(縣)申請受理期限爲1個月,還有4個未受理的區最晚也在6月底前啓動(金山、奉賢、松江、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