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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型城鎮化建設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爲主題的2013年中國經濟社會論壇日前在蘭州舉行。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香港中國商會主席、經緯集團主席陳經緯在開幕式上作主旨發言。
陳經緯說,近年來總的來說,我國城鎮化建設成績很大、問題不少、任務艱鉅。
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他提出以下五點建議:
一、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首先抓好總體發展規劃。在推進城鎮化建設規劃方面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規劃缺乏統籌性和連續性,造成資源浪費,更談不上持之以恆地實施;有的地方爲了拉動GDP,盲目搞“造城運動”;有的規劃嚴重缺乏產業支撐,經濟實力很弱;有的規劃缺乏對失地農民長遠利益的保護;有的規劃根本不考慮土地的節約、集約,亂佔亂用土地等等。在規劃實踐上要認真總結一些城市的好的規劃思路和做法,比如,上海提出的“四個結合、四個注重”值得重視;要與產業佈局、功能定位相結合,注重規劃能吸納城鎮居民和失地農民就業的產業,作爲城鎮化發展的基礎和重要支撐;要把節約、集約用地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注重提高郊區土地使用效率,以城鎮化帶動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
二、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優化產業發展佈局,實現產城融合。城鎮化建設中產業佈局不合理的問題較爲普遍:有的根本不考慮產業的長遠發展,只是盲目追求眼前的房地產開發,造成進鎮的人難以就業;有的地方人口的集聚和產業的佈局嚴重不協調。應當十分明確,產業發展是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沒有產業支撐的城鎮是“沙漠上的大廈”,不可能持續健康發展。從天津、武漢等大城市的情況看,要實行“產城融合”的城鎮化發展方針,需逐步實現“三個一體化”:一是新型城鎮化建設要與相對集中的工業園區形成“產城融合”的共同體;二是新城鎮規劃的產業園區與各中心城區產業轉移及其重大項目建設產業佈局一體化;三是各類新城鎮要與本地資源和綜合開發利用一體化。
三、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讓廣大農民得到實惠。在推進城鎮化建設中對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必須引起足夠重視:有的以犧牲農民利益爲代價,造成農民缺乏或者失去社會保障;有的尚未形成農民收入增長的長效機制;部分失地農民難以在城鎮找到就業崗位,造成生活困難;甚至部分農民淪爲城鎮化進程中的弱勢羣體等等。爲此,推進城鎮化建設必須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防止出現“農村建城,農民離城”現象。堅決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真正搞“以人爲本的城鎮化”,使廣大農民能夠享有城鎮化發展的成果。上海提出:要“加快三大改革,打造‘四金’農民”的思路值得肯定。要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逐步實施關於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政策。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範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讓農民共享土地增值的紅利。要搞好農村宅基地置換和村莊整理所節約土地的改革試點工作。根據上海、天津、廣東、江蘇、浙江等沿海發達地區試點工作經驗,可允許宅基地置換後的節餘土地實行市場化開發,以實現“拆一還一、拆舊建新”的資金平衡;對宅基地置換後農民身份的轉化問題,可實行“兩置換一轉化”:即宅基地換住房、土地承包權換保障、農民戶籍轉化爲城鎮戶口;對農民集中建房和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可以試行貨幣化的宅基地置換方式;對宅基地置換後出現的問題以及新建區的各種優惠政策和公建配套問題,應同新建區的社區管理新模式一併研究解決。
四、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進一步完善城鄉統籌的基礎設施和城鄉均等公共服務。城鎮化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有的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缺少規劃和落地;有的地方基礎設施和人口增長及產業發展不相配套;有的地方教育、醫療、文化等設施嚴重不足和落後;有的地方在城鎮化建設中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築和風貌毀之一旦等等。
五、新型城鎮化建設也應借鑑國外城鎮化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國在推進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少走彎路。有些國家在城鎮化進程中也曾出現過:大城市繁榮背後的“貧民窟”問題;不同程度上存在貧富兩極分化;失業率居高不下等問題。爲此,我們一方面要借鑑國外城鎮化的成功經驗,同時要防止或重複別人走過的“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