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69歲的盛江興曾是“無房戶”,幾十年來一直租房子住。受惠於青島市2008年開始實施的居民住房建設規劃,2011年1月28日,盛江興和老伴搬進了康居公寓的一居室裏。
在青島,像盛江興這樣通過保障性住房解決和改善居住條件的居民達到18.4萬戶。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佈了“2012年中國人居環境獎”名單,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榮獲“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成爲全國唯一獲此殊榮的保障性住房項目。
青島市自2008年開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規定凡是規劃爲住宅的房地產項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實施,不僅確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同時適應和滿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業、就醫、就學、出行需要,降低了生活成本。
2008~2010年,該市實施了第一輪三年居民住房建設規劃,基本解決了3.5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2011~2013年新一輪三年住房保障規劃中,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大,由2.4萬套增加至6萬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規劃期的3.5萬戶增加至6萬戶。截至2012年底,該市住房保障覆蓋率達到16.1%,其中主城區已達到23.9%,主城區範圍已提前達到國家要求的住房保障覆蓋率目標。
在保障性住房戶型設計上,青島努力做到“面積不大、功能齊全”;在裝修標準上,該市要求統一進行裝修,滿足居民基本入住要求;在配套設施上,要確保水、電、氣、暖、有線、通訊等配套設施到位。對於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採取市場化運作的模式,由房源所在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服務。同時對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困難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市政府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3元予以補助;對廉租住房承租家庭,按照高層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6元、多層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元予以補助,切實減輕了承租家庭的經濟負擔。
住建部專家組在對該市已經交付的保障性住房項目進行暗訪後認爲,青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有“三好”:戶型好、環境好、配套好,不但按要求配建幼兒園、小學,還主動建設文化娛樂設施、醫療設施、民生市場等,充分滿足了居民的生活需要。(記者楊明清)
標籤:保障性盛江興住房承租青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