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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近日隨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在揭陽市進行土地例行督察時瞭解到,近三年來,廣東省已基本消除政府土地違法問題,今年土地督察工作將突出統籌融合和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督察。此外,筆者在會議上獲悉,目前廣東省建設用地規模量已逼近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指標,土地的“減量規劃”顯得尤爲迫切。
例行督察發現不規範行爲仍存在
近年來,廣東省雖然已基本消除政府土地違法問題,但其他問題依然存在,主要表現爲違法違規用地、人地矛盾尖銳、土地利用率低等方面。
5月初,揭陽市例行督察組按照內業審查和外業實地核查兩個階段對揭陽市展開土地例行督察。在土地出讓、土地抵押融資、“三舊”改造等業務中,共審查各類資料1570餘件,需進一步實地核查的外業點29個;在建設用地審批、基本農田劃定、耕地佔補平衡等業務中,共審查各類檔案資料4000餘宗,實地核查的外業點180個。
目前,初步發現揭陽市存在土地出讓、抵押、閒置土地處置、土地執法監察、開墾耕地項目管理等方面的不規範行爲。據悉,在6月中旬,國土督察局會就揭陽土地例行督察情況進行書面意見徵求,隨後覈實並提交報告。
人地矛盾土地利用率低成通病
廣州督察局副局長關文榮介紹,從2008年起,廣東省已經有11個地市接受了例行督察,人地矛盾尖銳、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減量規劃不到位、長效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不僅在揭陽市有所顯現,也是其他地級市的通病。如何平衡經濟發展與土地合理利用之間的槓桿,這是城市發展過程中都要面對的難題。例如在村民違規建房問題上就要區別對待,一戶多宅、佔用基本農田等現象必須堅決處理,但過往的合情合理的建屋則會在審查後給予新的指標;對大項目違法佔地問題,一方面要不斷提高政府的審批效率,減少時間成本,另一方面,對審批過程中的政府違法行爲,要嚴肅處理。
完成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指標壓力大
在例行督察中筆者獲悉,目前廣東省建設用地規模量已逼近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指標。據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而言,如果廣東省不能做好土地的“減量規劃”,那麼以廣東省新增建設用地增量的速度,完成2020年總規模指標就會壓力很大。
截至2012年底,廣東省建設用地規模爲2845.76萬畝(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爲2241.50萬畝),與2020年規劃期末要求建設用地面積3009萬畝的控制規模(城鄉建設用地面積2284.5萬畝)相比,還有163.24萬畝(城鄉建設用地面積43萬畝)的增量規模。
1996—2005年,廣東省建設用地年均增量爲3.22萬公頃,《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下達廣東省2006—2020年的建設用地年均增量指標僅爲1.94萬公頃。如按照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數據,則歷史的年均用地量更大,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依靠“減量規劃”來增加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是未來能夠完成2020年規劃指標的主要辦法,但是減量規劃實行也存在一定困難。因此,爲完成2020年規劃指標,除要嚴控新增建設用地供應,“三舊”改造、向存量要增量、建設用地清退、騰挪更多空間等方法也將進一步加強與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