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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餐飲企業張會計諮詢:我們企業的水電費是由物業公司代爲收取的,無法單獨取得發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水電費能否稅前扣除?
答: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發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蘇地稅規[2011]13號)第三章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企業的水電費由物業公司代收且無法單獨取得發票的,憑物業公司出具的水電費使用記錄證明、水電部門開具的水電發票的複印件、付款單據等作爲稅前扣除憑證。物業公司應做好水電費收取記錄,以備覈查。
如果取得物業公司出具的水電費使用記錄證明、水電部門開具的水電發票的複印件、付款單據等憑證,該企業所產生的水電費是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