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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全款買的房,市民李小姐還是爲那不存在的貸款,支付了0.5%“不能不交”的擔保費。可是,交完錢後,經紀人的態度卻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超標收費、質價不符,不規範的中介費,已成爲北京二手房市場的“頑疾”。
全款買房也要收個0.5%
“一處不留心,經紀人就會給你下套。”講述買房經歷前,李小姐先總結了教訓。
李小姐是一個多月前全款買的二手房,200萬元的房子,她支付給中介公司2.7%的服務費,即54000元。“經紀人說這都是規定費用,不能不交。”
簽約當天,李小姐被要求籤署了兩份合同,一份是購房合同,收取2.2%的佣金費;一份是交易保障服務合同,額外收取0.5%的擔保費。交易保障合同裏承諾,擔保公司將提供辦理貸款、保管文書、協助繳稅、房屋過戶等12項服務內容。
“我是全款買房,根本不牽扯貸款業務,還要收0.5%的擔保費麼?”現場,李小姐曾提出質疑,可經紀人卻表示這是公司規定,貸款、全款都一樣,不能變通,“您若不交,我們就沒法把房子賣給您了。”
爲了能順利買到房子,李小姐咬咬牙,同意了10000元的擔保費,可事後她才知道,在中介公司的內部規定中,全款買房也可以不收0.5%的擔保費。“所以說,經紀人是能蒙則蒙。而且,他們不止對我一人這樣,我周圍所有買了房的朋友,都是交的2.7%的服務費。”
市民呼籲管管亂收費
不能變通的0.5%,已成爲北京二手房市場公開的“祕密”。記者採訪了近半年內買房的十幾位購房人,都表示被要求支付了這筆費用,只是有的公司叫“擔保費”,有的公司叫“代書費”。
2011年8月底,北京市發改委曾發佈《關於降低北京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確要求住宅成交總額在500萬元以下的交易,中介費不能超過2%。只有少數特別複雜的住宅買賣經紀服務,經交易各方協商同意,可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0%。同時,房地產登記服務費、貸款服務費和房屋入住手續費,最高分別不得超過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
結果,時至今日,2%的門檻依然形同虛設。幾乎所有交易都被中介公司定義爲“複雜交易”,而且2.2%的佣金基礎上必然再加收0.5%。
“我們總是說,交易規範、收費透明,這多出的0.5%何時能停?”李小姐納悶,一項違規的亂收費,竟能在主管部門的眼皮底下存在了兩年,真到了該治理的時候。
“北京現在一套房子少說也得兩三百萬元,2%就是四五萬元,本就不少了,可中介機構還要再加碼。”曾陪親戚在美國買房的吳先生感慨,在美國,經紀人提供的是一整套服務,買賣雙方都很放心。可在北京,從看房到過戶,事事都需要買房人自己操心,經紀人還時不時哄擡價格、吃差價、瞞騙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