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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商此前用學位房來吸引新莞人,如今卻面臨學位房三年後無效的情況羊城晚報記者王俊偉攝
『我去年剛在東莞南城買了房,開發商承諾有南城區陽光四小的學位,小區也的確有業主的小孩在四小讀書,但現在突然來了一個政策,南城要取消購房送學位且只設三年過渡期。我們拿出所有的積蓄買了房,現在突然說我們學位只能三年有效?』一位在南城購房的新莞人業主向羊城晚報記者大吐苦水。
據了解,上周五東莞南城街道召開了調整購房入學政策諮詢會,宣布取消購房送學位政策,政策將設三年過渡期,三年之後將全面取消購房送學位。消息一出,已在南城購房的新莞人業主很郁悶。有網友說,拿出一生積蓄,辛辛苦苦去買樓、供學位房,現在說取消就取消,真是欲哭無淚。
政策突變
學位房僅剩三年時限
17日,東莞南城召開有關政策諮詢會。會議明確,南城將不再受理開發商委托辦學事宜,南城街道的『學位房』政策將於2016年正式終止,終止前設立三年過渡期。南城將重新核定有關委托辦學樓盤的入學指標,明確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公辦學校學位數量。
在過渡期內,如果該樓盤經核定尚有學位指標,則一手房業主的一個子女可享受該指標。如該樓盤當年剩餘學位數量不夠時,由樓盤開發商牽頭組織符合入讀條件家長以公開公平合理的方式產生入讀業主子女名單並報南城宣教辦備案。其餘業主子女通過積分入學或企業人纔子女入學政策申請,或由開發商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解決。
過渡期內,在核定學位指標數內,如果公辦學校學位不夠時,將購買民辦學位,費用由開發商和南城街道辦事處各承擔50%。
為了保證樓盤業主的知情權,南城要求各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銷售房產時實事求是地告知購房者樓盤公辦學校學位配置及使用情況,不得在書面購房文件或口頭陳述中出現『購房送公辦學位』等可能存在虛假陳述的情況。
南城回應
政策就是這樣規定的
『不想辦法擴建學校,反而費盡心思去想著控制老百姓的利益,好不容易供一套房,就一張紙結束了所有的夢想,你說廢掉學位房,可以從某個時間點開始停止,不可能把之前所有的都全部停止,這樣做合理嗎?這樣的結果只會造成更多的新莞人離莞,哎,無語。』得知南城將取消『購房送學位』的政策之後,一位網友說。
來自湖南的張小姐去年剛剛在南城香樹麗捨置業,她也向記者吐苦水:『我們的房價裡面已經包含了學位費,這個損失找誰去算?』此前,東莞某鎮有關工作人員也曾對羊城晚報記者說,如果不送學位,房子哪能賣到這個價格?
已經買房且開發商承諾有學位,但小孩未來三年內又沒到讀小學年齡的業主怎麼辦?當記者以業主身份向南城科教辦諮詢時,有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是負責解釋政策,政策就是這樣定的,三年之後將全面取消『購房送學位』,所有新莞人子女將只能通過積分入學的途徑來報讀公辦學校。
民間人士
政府收了贊助費應守諾
對於南城取消『購房送學位』一事,東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局從未向鎮街下發『購房送學位』的文件,也沒有發布過取消『購房送學位』的相關指導意見。該負責人表示,沒有東莞戶口的新莞人子女入讀公校,只有積分入學一種途徑,企業人纔子女入學是新莞人子女積分入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不過,各鎮街都會在此方案上,依據實際出臺一些分解方案。據其介紹,積分入學方案中,購房、自建房都是加分項目。比如說,在莞擁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18平方米的自主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購房合同備案的房屋,3年內的加10分,3年以上的加20分。
東莞民間專家肖功俊就認為,承諾送學位的開發商是給當地政府交納了教育贊助費並且和當地政府達成了協議的,既然達成了協議,政府就應該履行,例如有的樓盤有800個入學指標,有的有200個入學指標,這個指標應該仍提供給樓盤直至指標用完截止;如遭遇不可抗力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政府應該退還開發商繳納的教育贊助費等,再由開發商按面積退還給業主,因為開發商已經將贊助費轉嫁到了業主頭上。
網友熱議
說變就變
『清風秋爽』:哎,看了讓人心寒啊!東莞政府不加大力度解決外來人員子女入讀公校的困境,還要在外來人員用一生的積蓄買來的學位房上做文章。
『快樂同路人』:政府應該恪守承諾,不能說變就變。
『lekesen』:政府不在大量增加學校學位上下工夫,卻總是在如何限制上學上做文章,真的讓人心寒!記者餘曉玲
標簽:開發商公辦學校購房送學位樓盤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