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結婚多年想找到當年的『老證』真不容易。
一對結婚30多年的老夫妻,最近想把房產過戶轉讓給侄子,卻遭遇了難題: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要求其一定要出示結婚證,但結婚證早就丟失了,來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又被告知必須回原籍申請補領,這意味著兩口子必須千裡迢迢回到河北唐山去補辦結婚證。昨日,兩口子為這事與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爭執起來,並尋求本報記者的幫助。記者通過調查發現,一切都是『免征個稅』政策惹的禍,而根源則是家長為爭取名校學位出『新招』獲得學位房產權。
文/記者餘琴
圖/記者龍成通
30年前結婚證丟了
補領就要回唐山
昨日,記者在福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看到,一對五六十歲的老夫妻與工作人員爭得面紅耳赤,非常激動。原來是因為補領結婚證的事情遇到難題。
『我們都結婚三十多年了,結婚證早就遺失了,現在想辦房產過戶,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讓我們來民政局補領個結婚證就行了,來了民政局居然讓我們回到原婚姻登記機關去補領。我們都來深圳幾十年了,唐山也大地震了,很多東西早就沒有了,難道我們還要回唐山纔能補領結婚證?』
今年57歲的李鳳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祖籍是遼寧,以前隨部隊在河北唐山生活過一段時間,並與妻子在唐山結婚領證,1982年就以工程兵的身份來到深圳支援建設,一直就在深圳定居下來。近期想把房產過戶轉讓給侄子,卻沒想到在結婚證的問題上卡殼。
『我們老兩口年紀都大了,為了結婚證還要四處奔波,為什麼條文規定得這麼死板呢?』李鳳友很是不解。
民政局:
婚姻法規定要回到原地補領
福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陳躍表示,補辦結婚證國家有嚴格的要求,必須按照要求來辦,不然很難確定是否已經結婚,或是否重婚。
陳躍給記者看了《婚姻登記條例》第四章第十七條的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轉讓房產為何要查結婚證?
原是避稅惹的禍!
一位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補領結婚證因為有法律規定,要按規定查證後纔能補辦。但是不明白為何轉讓房產國土部門一定要看結婚證。『這個規定是太死板了,如果兩個人合伙買套房子一定要證明是夫妻關系嗎?如果兩個男的合伙買房子也要結婚纔行嗎?』
昨日,記者諮詢了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家庭唯一一套購買5年以上的房產,因為可以申請免個稅,所以纔需要結婚證。』如果雙方不是夫妻,合伙買房,則需要提供各自的結婚證,如果是未婚就需要開單身證明。否則,就需要繳納差價20%,或者總價1%的個人所得稅。
急轉房產
原是為讀名校出『新招』
等記者調查了解到解決方式後,李先生纔向記者吐露了實情:自己這套房的確是家庭唯一一套滿5年以上的房產,因為帶著深圳某知名重點中學的學位,而侄子的房子卻沒有好學位,又買不起名校的學位房。為了孩子能入名校,纔想到通過轉讓部分產權的方式獲得學位,實際上所有權還是李先生,都是被入學要房產證明的政策逼的。他表示,准備采取繳納1%個人所得稅的方式轉讓房產,侄子願意承擔費用,房地產權登記中心也同意辦理。
記者了解到,因為深圳名校學位緊缺,有無房產成為衡量是否具有入學資格的重要條件。為了趕在入學前申請到名校學位,不少家長開始提前行動,在房地產限購、限貸、征收個稅等政策下,買房非常困難,動輒數萬一平方米的學位房讓不少家長望而卻步,而通過轉讓部分房屋產權成為部分家長搶學位的『新招』。
律師:
不要求免稅無需結婚證
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茂榮律師表示,將房產過戶給侄子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買賣關系,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按照評估價過戶就可以了。房產所有人具有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出示身份證、產權證即可,一般不需要結婚證。但是,國家對家庭唯一一套5年以上房產免稅,如果要申請免稅就要證明是家庭關系,如果不想免稅就不存在結婚證的問題。另一種是贈予的方式,不存在買賣收益問題,因此可免征個稅,也無需結婚證。然而需要到公證機關去公證,需要交納房產評估價2%的公證費。
標簽:結婚證房地產權民政局唐山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