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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
昨日晚間,上海新梅發佈更正公告稱,公司於2013年5月18日披露的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資料中議案一和議案二的內容有誤,公司出售江陰新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江陰新蘭”)股權和購買喀什中盛創投有限公司(下稱“中盛創投”)股權的價格仍應以公司於2013年2月4日披露的關聯交易公告的內容爲準。
上海新梅曾於2月4日發佈公告稱,將以約3.49億元的價格,向興盛集團轉讓子公司江陰新蘭55%的股權;同時向興盛集團收購其所持有的中盛創投100%股權,交易價格爲2.73億元,以間接收購河南省宋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10%股權。
然而,在公司5月18日發佈的《上海新梅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中,兩筆交易的估價方式與價格都出現變化。上海新梅公告稱,根據萬隆(上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萬隆評報字(2013)第1082號《評估報告》,江陰新蘭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值爲1856萬元,公司所持55%的股權作價爲1020萬元,公司將以此價格向興盛集團出讓該等股權。
公告還稱,中盛創投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值爲3035萬元,公司將以該評估值作爲交易價格向興盛集團購買中盛創投100%股權。
本報昨日B1版《上海新梅“賣地買酒”新估價方式致公司“淨虧”近億》)報道質疑其估價改變的合理性。按照公司2月4日發佈的關聯交易公告,爲完成兩筆交易,興盛集團應向上海新梅支付約7600萬元差價,而根據最新的方案,上海新梅反而需要向興盛集團支付約2015萬元。估價方式改變後,原本經營狀況就不佳的上海新梅“淨虧”將近1億元。
昨日晚間,上海新梅還發布了修訂版的《上海新梅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兩筆關聯交易的價格已經修改爲與2月4日發佈的公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