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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景翠園曾發生多起『信用通』房屋騙案,讓大家有所警惕。
北京騙房案、海珠3起按揭中介公司涉嫌合同詐騙的案件給按揭售房敲響警鍾
3月份北京爆出的騙房案件最近有了新進展,代理交易的我愛我家向11間涉案房屋的業主墊付了買家欠的房款,進而起訴神秘買家償還2200多萬元的墊付款。廣州房產中介界人士認為,由於不清楚我愛我家向業主簽署的履約擔保是什麼內容,但我愛我家此次墊付2200多萬元的巨額費用疑似力保多年辛苦建立起來的商譽。房屋已轉名卻收不到房款,這是任何一個業主的賣房噩夢。北京騙房案的受害者能有一個有承擔、肯負責的中介先行墊付房款,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至於近日曝光的海珠區3起房產按揭公司涉嫌合同詐騙的案件,這些業主仍在苦苦等待正義的降臨,他們的糾結心情猶如3年前的『信用通騙案』受害者。
按揭買房的騙局層出不窮,的確應該引起業主的萬分警惕。近日,花都雲峰花園業主趙先生(化名)向記者投訴,他去年簽約出售房屋,但因懷疑買家申請貸款的能力而中止遞件,還因此而惹上合同違約的官司。盡管交易沒有真正履行,即使為他提供交易服務的是兩大知名房產中介和按揭中介,趙先生認為他當時面臨的有可能是類似信用通的房產按揭騙案。目前,按揭買房付款方式在房產交易中佔六七成的多數比例。面對一個陌生的按揭買家以及按揭中介,業主該如何在精明謹慎與疑神疑鬼上取得平衡,既可以順利出售房屋准時收款,又不至於掉入房產詐騙的陷阱?以下或許是你出售房屋前不可不看的重要貼士。
文/圖:記者李鳳荷
按揭售房疑問一:如何看明白同貸書?
解答:看清有效期有疑問可以致電銀行確證真偽
貸款審批結果通知書、同意購房抵押貸款意向書,俗稱『同貸書』。在按揭買房過程中,業主都是要等買家獲得同貸書再進行遞件。匯瀚按揭高級業務經理莫靜表示,通常來說,按揭合同(抵押借款合同)的效力比同貸書要高,銀行出具同貸書後,一般等兩三天即可出具按揭合同和房屋的評估報告,業主可以等按揭合同和評估報告出具後纔遞件,雖然業主因此收首期慢了兩三天,但這樣可確保安全。
億達按揭相關人士表示,『同貸書』為銀行對購房者貸款申請的初審同意證明,由銀行出具且加蓋公章確認的,如客戶對此證明真偽產生懷疑,可致電相關銀行諮詢落實。
按揭售房疑問二:業主協助買家申請按揭為何要簽署空白合同及委托書?
解答:業主有權要求中介填寫合同內容再簽
花都雲峰花園業主趙先生表示,在他那宗疑點重重的交易中,他為協助買家申請按揭,簽署了多份空白的按揭合同以及公證委托書,後來發生糾紛後屢次向房產中介和按揭中介索取有關已簽名的合同和委托書都未果。為此,他非常擔心。
億達按揭相關人士表示,辦理按揭所填寫、提交的資料比較多,一般在送各銀行審批前所有提交的資料均需填寫齊全,如遇一些客戶,資料未提交齊全或客戶房貸資格未有結果的個案,而客戶又不想來回跑幾次,業務經辦人員在解釋清楚並征得客戶同意後,會將一些未能確定的內容空出不填,待內容核定後再補充完整,以節省客戶來回簽件的時間。匯瀚按揭莫靜表示,大型按揭中介都有文職人員協助客戶填寫合同和委托書,業主不放心簽署空白的委托書或按揭申請表,可要求其填寫後再簽署。
按揭售房疑問三:買家只付首期即要過戶如何防范風險?
解答:可以申請過戶入押合並辦理
對業主來說,按揭買家給他們帶來的最大不安全感是首付幾成後即要遞件,餘下樓款要等銀行放款後纔可獲得,他們擔心像『信用通』苦主一樣只得三成首期即被騙走房屋。
趙先生在交易糾紛發生後認真研究了按揭交易的遞件和入押流程,發現在花都區可以申請遞件和入押合並辦理的業務,這樣就可以防止只付三成的買家獲得房產證,但據他後來了解,這種合並辦理業務的操作在花都區少之又少。
匯瀚按揭莫靜表示,趙先生的做法的確是比較穩妥,房屋遞件過戶後,新證只會留在房管局,直接進入抵押登記環節,銀行在房產入押後即可放款。過戶入押『二合一』,目前在中心六區房產交易登記中心都可辦理這種業務,所需15個工作日。而『遞件+入押』分開操作,有可能比合並辦理要多3~5個工作日。
莫靜表示,雖然合並辦理可對業主保障更大,一些買家為省稅費,有可能要求先遞件過戶,再入押登記。如業主急售房屋,市價100萬元房屋賣80萬元,如果合並辦理,由於遞件時同時附有評估合同,評估價有可能變成100萬元;如果這個交易分開辦理,買家先以80萬元遞件過戶,所交的稅費可能就按照80萬元的房價來交,其後入押登記不會再調整稅費。不過,這種做法也並非萬全之計,因為若按揭中介與買家串通,買家單方面向銀行發出撤銷貸款申請的要求,那麼抵押登記也隨之中止,不法分子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把房子騙走。
早在『信用通騙案』爆發後,記者已經呼吁,撤銷同貸書和中止抵押登記兩項操作涉及業主利益,銀行和房屋交易登記中心方面應該主動告知業主方,給業主必要的知情。可惜,至今有關方面仍未出招。
按揭售房疑問四:是不是只有買家騙業主?
解答:買家也要警惕業主出蠱惑
目前爆出多起的房屋詐騙糾紛,無一例外都是業主受騙,買家涉嫌詐騙。匯瀚按揭莫靜說,按揭買房,買家只付首期即辦理房屋過戶,業主的確承受較大的風險,故此他們在實際操作中,必須要求買家簽訂《全權委托公證書》,由按揭中介代理領新證和辦理入押登記事宜,以免買家未付足樓款即可獲得新房產證。不過,在交易當中,也存在業主出蠱惑的可能性,特別是發生在買家墊資贖契的情形,業主有可能贖契後轉售他人或者人間蒸發。為此,按揭中介必須在墊資贖契過程中盡可能杜絕業主接觸墊資款以及獲得涂銷後的房產證的機會。
按揭售房疑問五:有沒有萬全之計?
解答:業主不急售專等一次性付款客人
當前二手房買賣方面的糾紛明顯增多,二手房買賣如何做到謹慎?海珠區檢察官支招,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要『多長個心眼』,最好是要求買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保證金,存入保證金賬戶;或者親自參與房屋過戶領證並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全過程,確保貸款發放到自己的賬戶,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受騙上當。
一位資深房地產律師告訴記者,她多年代理房地產官司的經驗告訴自己,賣房一定要求一次性付款,不是一次性付款免問。她引經據典說道,我國《物權法》規定房產以登記為准,房屋遞件過戶出新證就是別人的房子,按揭付款還要等上幾個月纔能收齊樓款,她絕不會冒這麼大的風險。
匯瀚按揭莫靜認為,內地的房產交易流程不如香港般簡潔,香港的做法非常簡單:這邊廂買家與業主在律師樓簽約,那邊廂銀行已經可以開具樓款支票,業主售房收款的時間非常短,風險非常低。目前,按揭付款買房的人依然佔據六七成的比例,業主若一心等一次性付款的買家,時間可能要等很長。若業主不急於套現,的確可以等。她從事按揭中介多年,發現按揭買房糾紛有兩大源頭,一是政策變動,如首期款比例上調或者限購政策實施,導致買方無法補足首期款或者不具有購買資格;二是市場價格變動,市場在批貸過程中發生急劇動蕩,業主認為賣便宜了,有可能會反悔不售。
類似『信用通』或最近出現的海珠區房屋按揭詐騙的個案,莫靜將之歸類為『高智商犯罪』,但行行都有騙案,也不獨房產中介行業,她建議買賣雙方選擇按揭中介時先了解中介的口碑,盡可能選擇在房屋交易監管中心備案的大中介或者銀行直客式按揭的中介,有任何疑問都要主動提出來,切勿匆忙簽約而後悔莫及。
警鍾長鳴
假中介假買家
以同貸書迷惑賣家詐騙
據海珠區檢察院透露,海珠區3起房屋詐騙案案情雷同,不法商人開設房產按揭公司,先安排下屬假扮購房人購買被害人的房產。接著,下屬在與被害人接洽的過程中,以自己名下已有多套房產為由,找『槍手』和被害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支付了首期房款後帶被害人到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此時,他們開始利用賣房者的誤解做手腳。當銀行出具《同意購房抵押貸款意向書》(簡稱同貸書)後,利用賣房者以為『同貸書』等同於貸款合同的誤解,敦促被害人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槍手』的名下。在房屋過戶後,嫌疑人並沒有將在房管局辦理的過戶稅費證明、房產證等資料交到原先發出『同貸書』的銀行辦理按揭貸款,而是偽造被害人的全權委托書、公證書或者偽造另一嫌疑人為名的房地產證、房屋買賣合同等虛假文件,到另一銀行申請房屋買賣抵押按揭貸款。
為了瞞住賣房者,犯罪嫌疑人會以貸款尚在審批為借口,要求屋主耐心等待,當另一銀行的貸款順利到手後,犯罪嫌疑人就迅速逃之夭夭,導致原屋主房財兩空尚蒙在鼓裡,損失慘重。
為此,海珠區檢察院的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同貸書』發出後,貸款申請人可以在銀行放貸之前撤銷貸款申請,銀行也有權因申請人未提供房屋過戶的相關材料等原因而決定取消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