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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消費者起訴廣藥“虛假宣傳”訴訟一案將於5月23日在山東歷下區人民法院開庭,“中國口味維權第一案”將進入訴訟庭審階段。
該案因消費者首次針對飲料“口味維權”而頗受外界關注,被認爲是中國“口味維權”第一例。據悉,本案的原告——山東濟南的劉先生一直是王老吉涼茶飲料的忠實消費者,從2008年以來經常飲用“王老吉”涼茶。春節期間,劉先生在濟南華聯超市購買了一箱王老吉,當時看到外觀包裝與原來印象中紅罐王老吉包裝沒什麼不同,但在飲用的過程中,劉先生髮現,現在商場出售的紅罐王老吉涼茶雖然包裝和廣告用語與過去完全一樣,但口感與原來完全不同,因此感覺上當受騙,一怒之下便將廣藥告上了法庭。
劉先生認爲:涼茶最顯眼的就是紅罐,這已經是多年養成的習慣,現在的王老吉和以前的王老吉從外觀上基本看不出什麼區別,買熟悉的產品也不會拿着包裝盒翻來覆去的看,既然廣藥王老吉產品和前些年王老吉產品不是一回事,雖然錢不多,卻讓人有被忽悠的感覺,希望廣藥王老吉能給他一個說法,這也是他維權的初衷。
濟南歷下區法院於4月2日對該案正式立案。期間,該案被告方廣藥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向原告所在地濟南歷下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爲應由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理本案,後該主張被歷下區人民法院駁回。歷下區法院認爲,原告與被告之一濟南華聯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已成立並生效,依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符合規定,遂駁回被告請求。
繼濟南劉先生訴廣藥集團虛假宣傳後,瀋陽的吳女士也因同樣原因將廣藥集團下屬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這是消費者針對涼茶“口味維權”的又一新案例。
法律專家表示,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此“王老吉”非彼“王老吉”的前因後果,所以纔會出現兩地消費者不約而同地因爲相同原因訴至法庭維權,這不是個案。因此,作爲生產者的廣藥集團更應該尊重消費者的意見,把選擇的權利交給消費者,而不是掩蓋這種事實。
據悉,將於5月23日開庭的此案或將使廣藥成爲飲料行業首個因商業混同被起訴的企業,其“口味維權第一案”所具有的示範效應使本案的判決結果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