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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綠化帶”背後的利益追問
南京1.2公里長的江堤綠化帶竣工驗收不到一年,就被全部剷掉。據介紹,那段被毀掉的綠化帶,當初施工費用高達七八十萬元。
對於這段短命綠化帶,相關部門的解釋是:這裏前後實施兩項工程,規劃有部分重複,爲完成後一個計劃,只得把之前的綠化帶剷掉,換成“檔次更高”的綠化植物。這麼說來,似乎全是規劃撞車的原因,果真如此嗎?
當然不是,從現在的施工方所謂“換成檔次更高的綠化植物”這一說法就可以看出,“檔次”是“短命綠化帶”事件裏面的關鍵詞——原來的綠化帶是配合江堤加固改造工程的,檔次不夠高。這也就是說,所謂規劃撞車,只是“短命綠化帶”事件一個冠冕堂皇的託詞而已。真正的原因,要麼是畸形的政績觀在作祟,覺得“適當做了點”的綠化帶不足以凸顯政績;要麼就是相關人員想在工程中撈好處,原來的綠化帶不剷掉,費用更高的新綠化帶工程怎麼上馬?
其實,類似的短命市政工程在很多地方已經見怪不怪,一條馬路挖了再鋪、鋪了又挖;一條綠化帶栽了又鏟、鏟了又栽,而工程費用,通常都是越做越高。輿論一有質疑,施工方總是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規劃有調整,要跟周邊環境配套,只能挖了重弄。最極端的例子之一就出現在南京——挖掉一條路上的香樟樹,爲的居然只是種上更粗一點的香樟樹。
“短命綠化帶”及其他的短命市政工程,其實很多時候跟規劃撞車或調整沒什麼關係,有關係的是重複再重複的市政工程暗藏的巨大利益——直接利益,是經濟利益刺激下的“要撈錢,搞工程”;間接利益,則是一些領導希望越來越豪華的市政工程爲自己的仕途加點政績分。兩者合力,短命市政工程必然層出不窮。
要杜絕這種短命工程,一方面要撕破那層“規劃調整、美化城市”的遮羞布;另一方面,則需要嚴格的責任追究。刑法規定得很明確: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就是不折不扣的瀆職罪。如是“要撈錢,搞工程”,則應該對背後的利益相關人窮追猛打,該法辦的就法辦,決不姑息。
遺憾的是,目前爲止,還從來沒見哪個官員因爲短命市政工程被追究瀆職罪的。輿論再怎麼羣情激憤,責任追究仍然不了了之。長此以往,“規劃調整、美化城市”必然要成爲最安全的託詞。巨大利益極低風險刺激下的短命市政工程,也必然會繼續反覆出現。
違法建設藏隱患拆除之後建綠地
南二環永定門橋輔路,在銀色鐵皮板的遮擋下,十餘處違法建設悄然隱藏其中。昨天上午,東城城管永外分隊、派出所、工商等部門,在街道的統一指揮下,對位於桃園[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北街4號的18處面積爲252平方米的違法建設集中拆除。
據城管隊員介紹,由於鐵皮遮擋,該處違法建設有很強的隱蔽性,房主使用劣質建築材料、私拉電線等行爲也存在着較大的安全隱患。在發現該處違法建設後,城管分隊同街道工作人員一同多次上門勸導,並於昨日集中拆除。據悉,在拆除後,將把該處空地建設成一處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