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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現象在央企的項目中屢見不鮮。以風電爲例,兩三年前,國內風電發展如火如荼,五大電企也在全國各地批量上馬風電項目。
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華能集團騎馬山風電等75個項目已開工建設,但有81266.37畝項目用地尚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手續。華能集團決策的黃登水電站等16項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存在未經覈准先行建設問題,涉及金額324.63億元。
在華能和國電集團未取得審批開工建設的項目中有多個是風電項目。
騎馬山風電場項目位於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魏山縣和彌渡縣交界的山脊地帶,計劃投資4.9億元,總裝機容量4.95萬千瓦,是華能大理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投資建設五子坡風電場的第二期工程。
此外,國電集團所屬伊春龍源雄亞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超面積佔用林地894.9畝。項目申請報告在2007年11月底獲得覈准。項目建設內容爲新建大白山風電場一座。其中,輪轂高度爲75米的1500千瓦風電機組33臺,總裝機容量爲4.95萬千瓦。
實際上,在審計署發佈的13家央企審計報告中,除華能集團和國電集團外,還有2家企業存在“未批先建”的違規現象。
2008年至2011年,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所屬江蘇分公司、油脂公司等單位承建的灌河糧食現代物流和倉儲等14個項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涉及土地1234.55畝,截至2012年7月底仍有778.4畝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針對風電項目的未批先圈地現象,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未批先建”的現象在全國是十分普遍的。
“由於審批權滯後,企業知道項目早晚會批,但是等不了那麼長時間,所以在沒有取得所有審批的情況下就先開工建設。”林伯強說。
林伯強介紹,按照國家規定,風電的核準,5萬千瓦以上由中央政府來覈准,5萬千瓦以下由省級政府覈准。這些年地方政府發展風電的積極性很高,但有很多項目開發單位爲了直接通過省級覈准,把整裝風電廠都拆分成4.95萬千瓦以下。
“但是,目前我國風電項目的審批仍然比較繁瑣,一個風電場項目需要蓋二三十個章才行。”林伯強表示。
對於項目“未批先建”,一位電力企業人士也表示比較無奈,“一個項目的審批時間很長,雖然最終都能批下來,但中間仍有長時間的間隔,也涉及到多個部門,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成本。”
這一情況也得到了企業方面的證實。華能集團在審計結果整改情況公告中表示,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手續的75個建設項目中,截至2013年4月底已有29個項目取得用地批覆文件,其他所有項目已完成申報工作待批。
同時,國電集團也稱,截至2013年3月,國電集團所屬公司已開工建設項目未取得用地批覆的項目中,已有7個項目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2個項目取得用地批覆,正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另外“伊春龍源雄亞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超佔林地”,已於2013年3月取得國家林業局審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