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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神祕買家張金鳳通過我愛我家中介公司購買11套房屋,在房屋過戶但未付清房款的情況下“失蹤”,後我愛我家向9名賣房人墊付房屋尾款2200餘萬元。記者昨天獲悉,“我愛我家”已提起11起訴訟,要求張金鳳及另一購房人支付尾款2284.36萬元,每套房屋違約金1000元。朝陽法院已受理這批案件。
朝陽法院介紹,這11起案件每起案件的被告均爲2人,其中必有一人爲張金鳳。涉案的11套房屋總價3353.2萬元,房屋剩餘尾款爲155.5萬元至259萬元不等,11套房屋共計剩餘尾款2284.36萬元。除剩餘尾款外,我愛我家還要求兩名被告每套房屋賠償違約金1000元,共計1.1萬元。
我愛我家在起訴書中稱,張金鳳通過我愛我家以被委託人的身份分別與賣房者簽訂買賣合同。但在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張金鳳等人拒不履行剩餘尾款。我愛我家獲悉張金鳳可能是實際買受人,系在短期內以相同的方法全部成交11套房,同時還存在將該房產抵押及二次銷售的情況。後我愛我家將剩餘尾款已全部支付出賣人,並獲得了向張金鳳等買房者追討房屋合同中剩餘尾款的權利及從屬權利。
>>事件回顧
3月初,朝陽區多位業主反映,他們通過中介公司我愛我家賣房,在中介公司做出擔保承諾後,僅僅在收到30%的首付款後將房子過戶給買家。事後不僅拿不到房屋尾款,買房人還玩起了捉迷藏。這些交易,集中發生在去年的11月到12月之間,房子都是通過我愛我家的4個業務員,賣給一個叫“張金鳳”的人。
3月20日前後,4名售房人起訴張金鳳,朝陽法院受理這些案件。此外,因其中一套房屋已經再次轉手,售房人牛女士同時還提起了另外一起訴訟,主張再次轉讓的合同無效。
3月28日,“我愛我家”召開發佈會表示將先行向9位受害業主支付全部尾款,事後再由其向張金鳳追償。當日,9位業主已與我愛我家簽訂債權轉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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