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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區的李芳菲(化名)因給兒子籌錢買婚房,準備把自己在順慶區的一套房子賣掉時,卻發現這套房子房屋產權證已被人註銷,辦理的人居然跟自己同名同姓。這名同名者以房屋產權證遺失爲由,辦理了李芳菲房子的房屋產權證,還以該房屋爲抵押,到信用社騙得貸款23萬元。
昨日,記者從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獲悉,嫌疑人已被刑拘。
2004年,嘉陵區太和鄉的李芳菲(化名)在順慶購買了一套房子。今年2月,李芳菲打算把這套房子賣了,但她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時發現,房子的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已被人註銷了,還被抵押貸款23萬元,李芳菲隨即報了警。
經調查,原來在嘉陵區陳壽路有一個同名同姓的李芳菲,2010年,這個李芳菲因鋪面糾紛和別人打官司,在查詢個人房產信息時,意外發現順慶某小區還有一套房子的主人也叫李芳菲。因此,母子倆便動了歪腦筋。
2011年11月,兒子王和平(化名)利用他母親李芳菲的個人信息冒辦他人房屋產權證。隨後,他用房屋作抵押,在嘉陵區農村信用社辦理了23萬元的貸款。
南充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蓄意利用了單位老式的信息系統不完善的漏洞才能夠矇騙過關。新系統建立好後將避免犯罪分子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