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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日前正式啟動為6個公租房小區26萬餘人打造的『首屆公租房社區鄰裡節』,通過文化表演、醫療保健、志願者服務等活動,使公租房的居民互相熟悉、學習和幫助,讓整個小區變為一個和睦的大家庭。圖為公租房城南家園廣場上,居民欣賞豐富多彩的文藝表演活動。記者陳誠攝
近兩年,各地加大了包括廉租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以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目前,這些保障性住房已陸續竣工並投入使用。而如何公開、公平、公正分配保障性住房,實現『陽光分配』,不符合條件的如何退出,如何防止利益輸送,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話題。
對此,記者來到較早大規模建設公租房的重慶市,探訪了解這個市在公租房分配管理,以及退出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做法。
不跑關系也能圓『住房夢』
因為有所懷疑,程杜娟並沒有參加第一批的搖號配租。『我覺得自己不會這麼幸運中號,同時也擔心申請過程中的公平問題,想著這種事怎麼可能會發生在我這個小老百姓身上。』起初,搖號配租對程杜娟來說是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可是當她得知身邊有同事第一批搖號就中了的時候,程杜娟心裡頓時昇起了一絲希望,於是她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參加了第二批搖號配租。程杜娟申請的是三室一廳的戶型,這類戶型的房源相對較少,競爭激烈,可是在提交申請材料沒多久,程杜娟就順利地申請上了自己想要的戶型。
住在兩江名居公租房小區的唐守容一家也是『一搖就中』的『幸運兒』。『沒想到不走後門,不跑關系就住上了如此舒適寬敞的房子。』一開始,唐守容還以為沒關系的住不上,但是公開的申請過程消除了她的疑慮。
自2010年以來,重慶市大規模建設公租房,打造以公租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考慮公租房的保障屬性和過渡性安置特征,重慶按人均20平方米左右設計住房保障標准。從2010年起,這個市規劃實施『三年開工、五年建成、七年配套成熟』4000萬平方米公租房計劃,力爭解決200萬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目前,已實際開工建設公租房4500多萬平方米,竣工並交付配租1 3 0 0餘萬平方米,惠及民眾近50萬人。
嚴格准入陽光分配
按照重慶市對公租房制度的設計,凡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但在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公租房。
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局長郭唐勇介紹,為確保公租房『陽光分配』,在公租房的申請過程中,實行『兩審兩公示』制度,即申請人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現場提交相關材料,由各區設置的申請點初審後提交公租房管理局復審,復審合格的通過公租房信息網對外公示7個工作日,搖號配租後再通過公租房信息網和指定的媒體對外公示15日,接受社會監督。
為增強審核的准確性,提高工作效率,重慶開發了以地房籍信息系統為支橕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了房管、公安、民政、社保、工商等多部門信息共享和聯網檢索。截至目前,因住房面積超過保障標准等原因,累計取消了1302戶申請對象的搖號配租資格。
此外,為讓申請對象平等參與分配,杜絕暗箱操作,重慶市開發了公租房電子搖號系統,隨機、同時產生配租對象和配租房源。分配過程實行全程電視直播,邀請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人代表等到現場監督,公證人員進行全程公證。
從搖號配租戶的情況來看,重慶主城區戶籍人員佔37 .7%(其中5 .4%為廉租戶),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佔9 .4%,本市進城務工人員佔38.4%,市外來主城工作人員佔14.5%。
堵住利益輸送『黑洞』
為了避免出現項目因分配不公、運作不規范等問題,重慶在公租房運作過程中摸索設計了一整套嚴密的退出機制,建立公租房封閉運行模式,嚴防利益輸送,真正讓公租房成為服務中低收入群體的『民心工程』,而不是少數人牟利的渠道。
公租房承租以五年為一租期,期間如果承租人不願租住,可隨時退出,但不能轉租和上市交易。同時,公租房在租滿五年後,將有部分用於出售,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申請購買,轉換成有限產權的經濟適用房。確需轉讓的,由公租房管理機構以原購房價加利息回購,重新作為公租房流轉。對轉租、轉借等違規違約者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承租的公租房,並記入信用檔案,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這樣便堵住了利益輸送和無休止財政補貼修建這兩個『黑洞』 。租滿五年之後,仍有住房困難的,可以繼續申請5年。如果一輩子都有住房困難,可租一生。
對公租房保障對象實施動態管理。為此,重慶市開發了以地房籍信息系統為支橕,房管、公安、民政、社保、工商數據共享的管理信息系統,不定期對住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公租房的保障屬性。目前,已累計審核取消1559戶不符合申請條件者的配租資格。同時,規范事後清退行為,建立證據收集、約談警示、督促整改機制,發現或收集線索後,及時核實糾正或堅決查處清退,取消或清退了不再符合條件的628戶入住資格。
此外,在退出機制建立中,重慶探索柔性執法,對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給予三個月過渡期,並按1 .5倍計收租金;超過3個月後按兩倍計收租金;對拒不騰退且經勸導教育無效的,按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目前,已對不再符合條件但暫不能立即退出的131戶加倍計收了租金,尚未發生拒不騰退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