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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房地產市場今年出現升溫跡象,房屋交易糾紛也明顯增多。4月份,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涉案標的超過2000萬元,其中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排在各類投訴首位,佔比接近4成。
據介紹,在受理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涉及二手房的比例較大。很多二手房糾紛案例都是買房人與產權人的委託人進行交易,真正產權人並未出現,由委託人代爲籤合同、收取房款和辦理過戶。在這種委託交易中,有真實受委託人,也存在個別爲規避稅費進行的假委託,對買賣雙方都存在較大風險。
首先,經公證的全權委託書只是由產權人授權受委託人的一份憑證,若真正產權人因經濟糾紛、繼承等原因導致產權問題,房屋可能被查封,授權書將隨之出現效力限制。實踐中也有過銀行拒絕向代收樓款的代理人付款的實例;其次,這種委託授權即使經過公證,委託人也可以通過合法形式隨時撤銷委託,最後因爲二手房交易涉及部門、環節較多,非專業人士很難將辦理二手房過戶所需的委託事宜逐項寫清楚,可能導致“經公證的全權委託”也不一定能使產權順利轉移。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提醒,賣房人要儘量避免做全權委託,自己的房屋要自己去籤合同;買房人應要求與產權人見面,即使不見面,也要查詢產權證編號及房屋狀況,儘量減少不必要的風險。買賣雙方最好在中介公司見證下,委託第三方做房款資金監管,在交易全部結束後,再由第三方付款給對方,最大限度保障雙方利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