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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北京市出臺《關於規範已購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從明天(10日)開始將正式實施。這一文件將進一步規範已購限價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後和租後管理。北京今天下午就相關問題舉行座談會。
從明天起將正式實施的《關於規範已購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今後北京保障房的保障對象是要以家庭爲單位。文件規定,申請家庭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或者限價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該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
因爲通知是從明天起正式實施。這也就意味着,從明天開始,在北京購買經濟適用房或者限價房,如果是夫妻等組成的家庭,就必須由夫妻共同來辦理房產證,而這個保障房的產權也屬於夫妻的共有產權。在今天的座談會上,北京市住建委新聞發言人秦海翔也是對這項規定做了一些解釋。
秦海翔:需要保障的對象我們現在是要求以家庭爲單位,因爲過去可能有的是一個人,由於他的戶籍登記的原因,可能有的時候不是太清楚是不是就是以家庭爲單位,所以這一次想讓夫婦雙方來共同簽訂買賣合同。這樣就反映出我們所配售的經濟適用房或者保障房就必須滿足保障家庭住房的需要。
除此之外,這次出臺的通知還對因各種原因戶籍不在本市的產權人,對經濟適用房進行上市交易的問題進行了細化。
北京市住保辦副主任魏方:這個文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因爲各種原因,保障家庭的戶籍已不在本市的,他在進行購買經濟適用房(商業)條件需要出售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政府來出具相關的意見,明確是否屬於民間回購。這樣打通了這個渠道,解決了上市交易的問題。
這次出臺的通知還要求,要建立保障家庭的住房動態覈查機制,以便及早地發現保障家庭再取得其他住房的行爲,並進行相應處理。在座談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北京市住保辦副主任魏方也特意強調了這一點。
在今天的座談會上,北京市住建委的新聞發言人秦海翔也再次強調,這次出臺文件的目的,主要是爲了規範管理、維護保障房自主解決困難的性質。也是爲了確保有限的資源能夠解決更多的困難戶,保障資源的共同分配。秦海翔也重申,反對拿保障房作爲資產性投入進行投資或者投機。(記者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