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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昨日報道了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支出困難,近20億元巨資長期沉澱低息賬戶的現象後,引起了廣大讀者、網民的關注。5月8日,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上級主管單位——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以下稱住房局)專門組織召開會議,對廣大業主關心的具體問題進行了解釋和迴應。
相關文章見報後,南國早報記者通過本報熱線記錄、各類網站網友留言瞭解到,廣大業主對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質疑主要在三個方面:一、申請困難是不是存在管理機構故意刁難;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相關情況爲何三年多沒有公開;三、結餘資金的收益率爲何這麼低。
“使用程序嚴謹,是資金安全需要,也是上位法要求。”在迴應第一個質疑時,南寧市住房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資金的開支,需要專有部分佔該範圍內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是《物權法》的規定,同時也是爲了保障大部分業主利益,規避資金使用風險,這個原則不可更改。但如果存在管理機構故意刁難小區提取物業維修資金,可向南寧市住房局舉報,該局將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三年多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沒有按要求公開,主要是網絡建設、數據安全方面工作進展較爲困難,不過目前,賬目公開工作已經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相關軟件的開發已經進入了招投標程序,相信再過一段時間,賬目公開就能夠實現。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頻率低,利息爲何只是三個月定存利率,而不是一年,兩年,甚至更長?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初定三個月定存利率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參考管理模式相類似的住房公積金;二是當時國家沒有出臺統一標準,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是全國主要城市的普遍做法,當然,利息更高或者更低的現象在其他城市都存在。
對於廣大業主期盼資金保值增值,南寧市住房局也作出了迴應:有考慮將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投資國債的小區,可以通過“兩個2/3以上”的投票程序,將意見提交給管理機構辦理。另外,依然選擇專項賬戶的業主,三個月的定存利率是否太低,管理機構也將會同有關單位進行測算分析,提交相關部門審議後,提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利息也存在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