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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紅星苑二期安置房等4個項目通過用地預審,項目建設用地單位持預審意見書辦理項目審批(覈准)後,按規定申請辦理供地手續。預審意見有效期兩年整。
這4個項目分別爲:紅星苑二期安置房項目擬報用地4.6601公頃,均爲建設用地;吳山河改造工程擬報用地1.9730公頃,其中擬佔用耕地0.5073公頃;南臺大道南段道路兩側綠化工程項目擬報用地9.1846公頃,其中擬佔用耕地1.4052公頃;原耀隆化工公司地塊區間道路工程項目擬報用地1.8380公頃,均爲建設用地。
此外,南臺大道北段建設用地項目徵地範圍內的房屋將同時徵收,房屋的徵收及補償工作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福州新聞網記者陳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