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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現場沒有對限購政策進行公示、與非成都籍人士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沒有購房人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市房管局瞭解到,近期成都市房產管理監察支隊開展了今年第一次在售商品房項目限購政策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4個項目的開發企業獲得通報表揚,7個項目的開發企業、6家經紀機構被通報批評。
檢查項目64個(次)
記者瞭解到,爲進一步強化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依法銷售,規範經營意識,減少因信息不對稱、限購對象購房後不能備案等引發的購房糾紛,近期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組織力量對中心城區在售商品房限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歷時一個月,檢查項目共計64個(次)。”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檢查主要採取了與開發企業項目負責人、銷售人員座談和對銷售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檢查了對購房人的購房資格審查程序,着重糾正了未按規定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限購政策的問題。同時,重點抽查了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的認購書、合同等資料,對開發企業是否要求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預約合同之前填寫《家庭成員住房情況申報表》、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購房人是否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否按要求將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備案、是否解除不符合購房條件的商品房預約合同及買賣合同等多項內容進行了詳細檢查。
打擊中介代辦假證明行爲
經過檢查,糾正了開發企業未審查購房人購房資格、未收取購房人購房資格證明材料、審覈程序不嚴、與未提供社保和納稅證明的非成都籍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合同未及時備案等違規行爲,同時有效打擊了中介機構代辦假社保、假納稅證明的不良行爲。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從檢查情況看,多數項目能認真執行限購政策。但記者看到,仍有少數項目存在未按要求公示限購政策、購房資格審查不嚴格、購房合同長期處於擬定合同狀態不備案、公示的房源信息與實際狀態不一致等問題。
根據檢查結果,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對“荷花名都”、“交大·歸谷國際住區”、“時代欣城”、“中糧·祥雲國際生活區”、“龍光·天悅龍庭”、“融錦城”、“尚郡”等7個項目的開發企業,四川嘉聯興業地產顧問有限公司等6家經紀機構予以通報批評,並按相關規定予以信用記減分。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督促各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共同築造和優化成都房地產市場依法經營、誠信經營、規範經營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