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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哥看樓
孟子曾說:『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向長輩行禮,不是沒有能力這麼做,而是不去做。同樣,解決房產證辦證難,不在於能力不夠,而在於決心不足。
之前,東莞的按揭房是不頒發房產證的,2008年7月起開始發證了,按揭買房的業主感到心安不少,可以說,房產辦證工作近年來取得了可圈可點的成績。但是善無止境,歷史成績對於現實無法做到『一俊遮百丑』,房產辦證工作出現了新的矛盾,那就是辦證流程太繁瑣,市民不堪其擾。
從技術上來看,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東莞其實可以學習廣州、深圳、重慶之先進做法,讓開發商代辦房產證。開發商有此責任,因為業主買的是帶產權的房子,而不僅僅是房子,而房產證便是產權法律憑證。
讓開發商代辦房產證,如果各個部門還是『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話,相信開發商也會感嘆跑斷腿的。說到底,還是要各個部門簡化自身的辦事流程,並且部門之間加強溝通,甚至采取一些信息化的溝通、審批手段,進而簡化辦事流程,節省辦證時間。
比如,下文中的李小姐夫婦單單為廣東省東莞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抵押權設立登記)(銀行蓋章)這份材料,在銀行和開發商之間就已經跑了五趟。再比如,房地產查賬登記表和房產平面圖本身可以在受理辦證申請之後再進行,但是房管部門卻要提前進行,導致業主無謂要多跑一趟房管部門。
這些都是細節問題,技術難度並不高,難就難在相關機構是否願意為業主提供辦證方便。可以參考的是辦計生證。以前跑計生證,比房產證更加麻煩,甚至要身懷六甲的婦女跋涉數千公裡,橫跨幾個省市去簽名跑公章。如今改革了,在常住地就可以辦了。以前要市民跑的材料,全部由相關部門來跑。
筆者以為,房產證問題也有必要參照辦理,明確相關機構在其中的責任。只要讓相關部門身處其中,他們自然就有動力來想辦法解決問題了,況且還只是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