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期,南寧市一些住宅小區的公共設施破損,不少業主張羅修繕時發現,買房時交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卻很難用得上。另一方面,記者從南寧市住房部門獲知,目前南寧市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約20億元,但成功獲得批覆使用的不到200萬元。
這項資金通常被稱爲房屋的“養老錢”、“看病錢”。然而,一邊是受損、老舊房屋難以取錢保養,一邊是房子的“養老錢”卻在沉睡。爲何如此?
現象一
業主簽名湊不齊
自從2010年搬進南寧市南梧大道金禾灣小區,住戶陳美(化名)便覺得自己有睡眠障礙,原因很簡單,她所住的樓上有部“問題電梯”——每當有人使用,自按下按鍵那一刻起,電梯就發出“嗚嗚”聲響。
陳美家在小區32棟A單元,該單元有11層,每層4戶,3至11樓的36戶住戶共用一部電梯。記者實地體驗發現,電梯每次運行確實發出較大響聲,樓上的住戶,不論距離電梯遠近,都能聽見噪音。由於不堪噪音騷擾,陳美的鄰居劉先生,不久前把房子出租,自己到別的小區租房。
這一問題擾民已久,爲何得不到處理?負責電梯日常維護的廣西歐日電梯有限公司馬師傅說,電梯噪音是曳引機老化引起的,他們只能是做一些緩解工作,要解決問題必須更換設備,但物業公司一直不見行動。
小區物管人員也是滿腹委屈:眼下電梯已過維保期,根據相關規定,維修費用應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取,但想用這筆錢,遠比他們想象的難。
陳美家樓下,有一張已泛黃的公示。大概內容是,該單元的電梯已經老化,更換費用爲4.39萬元,需要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支取資金,必須本單元2/3以上的業主同意。公示要求業主到物業辦公室簽名確認。
“問題就出在這裏,高樓層和低樓層的業主都不願意簽名。”該小區物管工作人員陸女士稱,公示已經張貼很久了,工作人員曾主動聯繫業主說明情況,但願意簽字的業主目前只有15人,遠達不到有關部門的要求。
現象二
程序嚴格慢慢等
在南寧市臺灣街宜蘭灣小區1棟A單元,數十名業主也在爲電梯的事發愁。
“兩部電梯壞了一部,今天另外一部電梯也在維修,只能爬樓梯了。”5月2日下午,剛下班回來的韋女士,拎着大包小包的生活用品沿樓梯往上爬。家住13樓的她,爬到6樓時已經氣喘吁吁。她說,電梯壞了將近兩個多月,起初物業通知業主簽名,以支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大家都簽了名,可電梯遲遲不見修。
面對質疑,該小區物管人員楊女士說,電梯剛壞第一天,他們就向有關部門提出支取公共維修資金。誰料,材料交上去一個星期,得到的回覆卻令人失望。管理部門的意見是,該單元配有兩部電梯,只有一部損壞,不屬於可申請緊急維修的範圍,建議走正常程序。
“收集業主簽名用了半個月,公示又用了一星期,現在材料交上去快一個月了,錢還沒到賬。”楊女士說,他們一直與管理部門溝通協調,但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正在辦理。
據瞭解,從提交申請材料開始,提取維修資金需要經過基金管理機構、財政、銀行等多個部門層層審覈,即便是法定的最快時間,也要19個工作日。如果遇上國家法定假日,或部門之間銜接出現拖延,時間會更長。
現象三
嫌麻煩放棄申請
提取專項維修資金遭遇簽名難、申請時間久的問題,在南寧市不少小區都存在。據房產部門統計,3年多來,南寧市大大小小數百個小區,成功申請到的只有35個,涉及金額不到200萬元,平均每年只有60多萬元。
和宜蘭灣小區不同,家住江南區某小區的業主選擇了放棄。該小區業主王女士說,她家樓下的公共防盜門壞了大半年,一直沒人修。雖然買房時,她交了幾千元的專項維修資金,但整個小區總共有多少錢,多數居民都不清楚。大家聽說這筆錢可以使用,但一諮詢,發現程序非常麻煩。爲了儘快解決防盜門的問題,她和鄰居索性湊了一筆維修費交給物業。
究竟有多少小區的申請被駁回,主管部門並沒有統計。不過,對於市民申請資金難的說法,南寧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頭痛:大多情況下,是物業提出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案,由於急於維修,但找不到業主簽字表決等原因,提交的申請材料並不齊備,甚至出現造假,“爲保障廣大業主的權益,我們會將材料退回,要求補充”。
部門說法
“上車補票”有風險
南寧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稱,使用維修資金的難點在於“兩個2/3”。按照《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資金的開支,需要專有部分佔該範圍內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但現實中,部分業主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差,往往導致業主簽字表決非常困難,很難達到“兩個2/3”的法律要件,“我們作爲維修資金的管理單位,也很難解決這個問題”。
事實上,還有申請緊急維修的法定程序。當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爲危險房屋,或者出現電梯故障、屋蓋漏水等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緊急狀況時,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或改造的,可由物業管理單位或業主委員會提出書面緊急報告,管理機構覈實後及時通知財政部門預先撥款。
對此,宜蘭灣小區一名物管人員指出,關於緊急維修的情況,眼下全由管理部門一家裁定。該小區就是按照電梯故障申請緊急維修的,這符合相關規定註明的情況,但管理機構遲遲不啓動維修資金提取程序,讓人費解。
有市民建議,應由業主自行籌資維修,事後再向管理部門申請撥款。不過,上述負責人又稱,支取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法律程序,業主和資金的代管機構都應嚴格遵守。“先上車後補票”的方式,看似簡單,但存在一定風險和漏洞,“倘若業主墊資維修後,找不到規定數量的業主簽字表決,只能剩下一筆糊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