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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超過60%的民衆會選擇租房生活,在年輕人中租房的比例更是高達77%,這些租戶中甚至不乏醫生、律師等高收入者。租房之所以能夠成爲德國民衆的住房首選,當然離不開德國完善的租房法律、法規對於租戶權益的保障。
正是由於德國具有相對健全並能夠落到實處的租房法規及配套的合理政策,纔給房主及租戶均帶來了巨大的安全感,從而促進了德國房屋租賃市場的繁榮。
自5月1日開始,包含諸多新條款的德國新租房法正式生效。該法的亮點在於,兼顧保護了房主、租戶雙方的權益,使得房主、租戶在出租、承租房屋時的安全感與此前相比均大幅增加。
漲房租要經租戶同意
擅漲房租超50%入刑
對於租戶來說,最關心的莫過於房屋的租金了。根據德國新租房法,允許各州政府控制該州主要地區的房屋租金在3年內漲幅不得超過15%(此前的法律規定3年內漲幅不得超過20%)。
新法還保持了舊版租房法規中的一些條款,例如規定房屋租金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房租“指導價”,超過“指導價”的20%即算“房租超高”的違法行爲,租戶有權將房主告上法庭,屆時房主會被課以鉅額罰款;如房租漲幅超過50%,房主必須與租戶進行協商,在租戶同意後才能漲房租。否則,若房主單方面漲房租超過50%,將被認爲是謀取“房租暴利”的犯罪行爲,最高可被判三年徒刑。
如果房主想要漲房租而租戶又不同意的話,房主需先提出訴訟,不能強行提高租金。
房主權益同樣受保護
驅逐無賴租戶不再難
新租房法除了保護租戶的利益外,也增加了一些條款以保障房主在出租房屋後的安全感以及合法權益。例如,此前,在德國,房主如果碰到了拒不交租的無賴租戶,要想收回房子不再出租,可謂又費時又費錢。因爲法律非常注重保護租戶的權益,即使租戶沒有繳納房租,房主也不能直接將其趕走,而需要先上訴到法庭,並且提供足夠證據,最後由執法人員將租戶請出。即使房主找到了足夠證據趕走了無賴租戶,也耗費了大量時間,同時可能損失了數個月乃至更長時間的租金收益。
新的租房法實施後,租戶如果沒有及時繳納房租,亦或肆意損壞屋內設備、設施,房主可以強制要求租戶搬離。即使在租戶無法在短時間內找到新住處的情況下,也可以先搬離房屋並暫時居住到當地的流浪人員收容場所。這樣一來,如果再碰到令人頭疼的拒不交租、屢次拖欠租金或者肆意破壞房屋設施的無賴租戶時,房主的權益更容易得到保障。
此外,如果在房屋出租期間,需要進行可能產生噪音及灰塵的房屋修繕工程,如安裝外保溫牆、更新採暖系統等,租戶無權因此原因提出減免租金的要求。
不過,法律也規定,如果這一工程時間超過3個月仍未完結,租戶有權要求房主進行適當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