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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地震後,有不少房屋倒塌的新聞出現,“房子都沒有了,按揭的月供還要不要繼續還?”不少購房者提出這樣的疑問,律師和銀行個貸部工作人員都表示,即使房屋是受到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倒塌或者成爲危房,都一定要還款。
中國工商銀行個貸部經理表示,火災、地震等情況下,即使作爲抵押物的房屋受損,也不能停止月供。而據律師介紹,在沒有保險賠付的情況下,購房者要按照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照常還款。如果已經開始了按揭貸款,但是房屋還沒有交付,“購房者可向開發商要求返還購房款。”
銀行個貸部工作人員介紹,遇到地震、火災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導致房屋受損,購房者應迅速向銀行報備,不按時還款則可能納入不良貸款記錄。
記者瞭解到,也有些銀行會在房屋按揭貸款合同中強行規定購買房屋保險。花旗銀行個貸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銀行會爲每一份貸款合同購買房屋保險,“一旦房屋結構或其他出現了問題,也可以確保銀行這筆貸款有保障,這份合同是由銀行爲貸款者購買,每年購買一次。”
記者資訊了太平洋以及中國人壽保險業務員,他們表示,目前房屋保險屬於家庭財產保險,一般每年購買一次,分爲好幾個價格等級,一般保險是100元到三五百元不等,對家庭財產的不同內容進行保險,一旦被保險的財務出現了問題,比如火災、地震等,則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來彌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