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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重慶市環保局瞭解到,自5月1日起,重慶市相關部門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其對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聲污染情況進行公示。
重慶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受外界噪聲污染情況公示的執行範圍是,2013年5月1日以後審批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商品住宅項目名稱、位置、規模、樓棟、朝向、樓層,晝間、夜間的噪聲污染情況,以及採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等。
根據重慶市的相關管理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從商品住宅預售開始之日,在項目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其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聲污染情況,直至商品住宅銷售結束。商品住宅受外界噪聲污染情況及防治措施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開展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執行公示制度的,環保部門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