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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東方綠洲』居民小區業主向本報反映,他們於數年前購買的商品房,至今都沒有房產證,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記者就此事進行采訪時發現,這個佔地60餘畝、至今仍在建設、銷售的商品房小區,竟然沒有任何土地、建設手續。近年來,當地有關部門已對開發商進行過多次處罰,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巨額罰單也沒能阻擋這家違法樓盤的『裸奔』步伐。
近日,記者來到位於西安市滻灞生態區咸寧東路上的『東方綠洲』小區。剛一進入小區售樓部大門,馬上就有一位銷售人員迎過來介紹情況。據她講,『東方綠洲』小區是西安大信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信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商品房項目,佔地面積65畝。該項目一期工程均為多層建築,約200戶,大部分均已入住,僅剩少部分尾房仍在銷售。二期工程為3棟高層建築,大部分建築的主體工程已完工,每平方米的銷售均價在4500元左右。然而,當記者詢問該樓盤的手續是否齊全時,這位銷售人員竟毫不隱諱地說:『手續不全』。當記者詢問缺少什麼手續時,銷售人員回答得更簡單:『都不全』。
幾日後,記者再次以購房者身份來到『東方綠洲』售樓部暗訪。當記者以購房者名義多次詢問該樓盤的審批手續時,售樓部工作人員拿出了兩份文檔復印件,說這就是該項目的規劃及土地審批手續。記者注意到,這兩份所謂的合法手續,一份是西安市政府2004年下發的『田家灣村舊城改造』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另一份是西安市國土資源局的批復,與『東方綠地』項目也無直接關聯。記者對樓盤手續的一再追問,引起了售樓部另一位工作人員的注意,他隨即走上前來詢問記者的身份和來意,還打電話叫來數名男子阻攔記者離去。無奈之下,記者只好出示了證件,這纔得以脫身。
之後,記者又來到滻灞生態區管理委員會了解情況。經過一番周折,管委會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王孝龍局長接受了采訪。據王孝龍局長介紹,『東方綠洲』小區確實屬於違法項目,實際違法佔地面積44.94畝。2007年8月,因該項目『未批先建、非法佔地』等嚴重土地違法問題,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對其進行了處罰,開出了40萬元的高額罰單。2012年4月24日,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針對大信房地產公司繼續違法佔用的14餘畝土地再次開了罰單。王孝龍說,2012年的處罰,是因項目屬於『未批先建、未供即用』。當時下發的行政處罰書要求,工地立即停止施工、限期辦理審批手續,並以10元/㎡的處罰標准,罰款近10萬元。隨後,該局又分別於2012年6月、8月、12月,向大信房地產公司3次下達督促履行通知書,促其盡快補辦相關土地手續。
既然相關部門早就知悉了這一樓盤的違法問題,並且連續予以處罰,那開發商的違法行為為何非但沒有被制止、反而能夠繼續違法開發銷售二期樓盤呢?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大信房地產公司就與田家灣村委會達成協議,利用該村集體土地開發小產權房項目。到2007年,雙方發生糾紛,合作協議也隨之縮水,大信房地產公司的開發面積從最初的150餘畝減少到了60餘畝。然而,到此時,西安市有關部門已將田家灣村的土地規劃為城市建設用地,而大信房地產公司開發的『東方綠洲』項目,則因未批先建,遭到了處罰。2009年初,大信房地產公司向西安市國土部門提出申請,希望辦理『東方綠洲』項目所佔的65畝土地出讓手續,但得到的復函是:該65畝土地應隨同田家灣村城中村改造用地(48.5685公頃集體土地)手續一並辦理。也就是說,按照西安市的整體規劃要求,市土地部門無法單獨為『東方綠洲』項目辦理土地出讓手續;該項目的土地手續,必須與田家灣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土地手續一同辦理。
然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知情業主告訴記者,『東方綠洲』房地產項目不僅沒有合法的土地、建設手續,施工質量也存在嚴重問題,導致有的房屋存在嚴重漏水等問題。對於這麼大的一個違法樓盤而言,區區數十萬元罰款根本無關痛癢,所以,大信房地產公司能夠在交了有關罰款後,繼續大肆進行違法建設、銷售新的樓盤。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卻始終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