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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制晚報》兩樁合同糾紛案的多份法律文書顯示:7年前,一名山西年輕人以自己的兩個身份證,在北京東城區和平里花近1.3億元買下錦鴻閣小區B座的109套房子,出資人是他父親楊三俊——曾是山西洪洞縣的煤礦主。如今,這109套房子已經升值4倍。
數日前,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由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移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審審理。原告楊文婷稱,2006年至2007年,他與北京金政房地產公司簽約買房,且已收房多年,但至今金政房地產公司不肯與他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不協助辦理產權證,爲此起訴,要求確認買賣關係有效。經過審理,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楊文婷勝訴,金政房地產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涉案房產是錦鴻閣小區B座一層、二層的11套商業用房。但案件材料顯示,楊文婷在錦鴻閣B座買的房產共有109套。金政房地產公司稱,楊文婷買房時,支付的總金額爲12867.6267萬元。
金政房地產公司向法官“揭發”稱,楊文婷曾先後以不同的身份證就同一標的房產起訴,身份存疑。在兩家法院作出的至少5份法律文書中,楊文婷的出生年份分別顯示爲1986年和1989年,其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樣。
楊文婷,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他的父親楊三俊曾任洪洞縣曹家溝村黨支部書記多年。楊三俊在曹家溝村開礦,獲利頗豐。楊三俊多次獲得當地政府表彰,曾當選洪洞縣第十三屆人大代表。2003年,楊三俊作爲礦主的曹家溝5號礦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評選爲先進集體。但這個“先進礦”,2008年9月23日發生事故,警方確認礦難存在瞞報,控制了礦主楊三俊等人並查封煤礦賬戶。但此後楊三俊等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刑罰,國內媒體均未做追蹤報道。記者向洪洞縣煤炭局、洪洞縣法院詢問此事,兩家政府部門均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