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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重慶5月2日電(記者徐旭忠)爲避免房屋租賃糾紛,重慶市相關部門聯合制定了《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據介紹,目前,重慶市房屋租賃市場所使用的合同文本不統一,部分租賃合同只對租賃時間、房屋面積、租金、結算方式、傢俱配置等有說明,而對房東和房客的責任義務界定比較簡單。由於這些合同約束力不夠,致使房屋租賃糾紛不斷。
爲此,重慶市國土房管、工商等部門聯合制定了《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規定,在房屋租賃期內,房東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並承擔房客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或故障的修復義務。房東不承擔房屋的維修義務,致使房客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後者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房客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由房客負責維修或賠償。
《合同》還提示了交易雙方在租賃中易出現糾紛的幾種情況進行約定,包括轉租、費用結清、房屋退還、優先購買權等,以避免租賃糾紛。
據悉,《合同》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