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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杭州正在進行一次關於煙花爆竹燃放的網上調查。其中一個問題是:“現在婚喪嫁娶、開店開業等活動時燃放煙花爆竹較爲普遍,對此您怎麼看”。截至昨天下午5點,513位投票者中,48.73%的人選“要尊重傳統習俗,應該允許燃放”,9.35%的人認爲“畢竟是傳統習俗,尤其是在辦喜事,教育一下算了,沒必要作出處罰”。
調查仍在繼續,但不知道大家得知下面這場火災後,你的選擇是否會發生變化——昨天上午,杭州市下城區新華坊小區17幢15樓一戶人家的陽臺燒起來了。罪魁禍首是誰,消防部門還在認定。不過,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是:“之前有人在小區裏放煙花,過了會,陽臺就着火了。”
最早發現情況不對的是小區的一名保安。看到15樓的陽臺外飄起煙,他趕緊報了警。失火之後,15樓住戶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原因:“窗戶就開了很小一條縫透透風的。”陽臺晾着衣服,堆着舊報紙和雜物,結果陽臺被燒成黑乎乎一片,連接陽臺的書房裏,書櫃上的很多書也被燒壞了。
昨天記者到達現場時,小區通道里還殘留着很多鞭炮碎屑和玻璃碎片。在17幢門口,還有一大串沒有來得及燃放的鞭炮。
“小區裏有戶人家今天嫁女兒,在通道里放爆竹。”一名知情人士說,當時有保安上去進行勸阻,沒攔住,後來有人還放起煙花來,“煙花放完過了一小會,15樓的陽臺就燒起來了。”
所以,大家都猜測,是沖天的煙花引發了這場火災。
根據長慶派出所初步調查,小區裏當時有兩人燃放了煙花爆竹,但目前雙方口供還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等調查清楚之後,可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按照《杭州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可對當事人最高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記者劉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