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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海口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二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海口市城市公園條例(草案)》。
4月初,海口市人大常委會對海口公園建設與管理進行專題調研。目前,海口主城區內已建設海口人民公園、金牛嶺公園、萬綠園、假日海灘、美舍河帶狀公園、西海岸帶狀公園等9處大型公園和華海公園、南航綠地等22處街頭綠地。截止去年底,海口市建成區面積123.6平方公里,公園綠地面積1036.75公頃。綠化覆蓋率42%,綠地率37.7%,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2平方米。
但海口的公園建設總體佈局不合理、分佈不均勻;規劃檔次不高、配套設施不完善;資金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目前海口還沒有針對公園綠地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這制約了海口市公園綠地事業的發展,影響了公園綠地作用的發揮。
《草案》結合海口舊城改造、拆遷建綠、拆違還綠,要求融入海口獨特的文化元素,提高公園文化品味和內涵,打造精品公園。《草案》規定,公益性的公園要儘快明確土地權屬,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做好清退租、佔用公園用地計劃,禁止借改造、搬遷等名義侵佔公園用地,禁止將公園用地或園內設施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給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明確加快完善公園配套設施,根據市民需求增加植物配置和遊客休憩場所、健身設施器械,還要有效截流排入公園園區城市污水。政府要不斷加大資金對公園建設與管理的投入,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進入園林綠化的運營和養護,提升社會公衆在園林綠化規劃、建設和管理上的參與度,做大做強海口的環境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