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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制定的《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下稱《辦法》)將於5月1日實施,根據該辦法,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實行一套一備案。
《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預售之前,向房地產開發項目所在地的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轄區分局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申報日期;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碼、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號、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單價、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單價、總售價、備註等。
《辦法》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經備案的銷售價格,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或者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未辦理備案變更的,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責令改正,並對每一套未備案的商品房處10萬元罰款。如發現2套房未按規定實行價格備案,則處20萬元罰款,發現更多未實行價格備案的,處罰依此類推。(記者/孫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