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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和車輛管理費本來是兩個毫不相關的費用,在發祥巷小區卻被捆到了一塊。因爲小區居民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拒收車輛管理費,也不允許居民在自己買的車位上停車。
於先生家住發祥巷小區,4月他就該續交車輛管理費了,可他到物業交費時卻被告知暫時交不上,原因是他沒有交納物業費。
“我們對物業的服務不滿意,小區內接連發生被盜的情況,有業主的地下室被撬開了,物業管理存在漏洞。”於先生說,不少業主都對物業不滿意,所以他們拒絕交物業費,希望物業能加強管理。
於先生介紹,他早就購買了車位,每月只需再交納38.5元的停車管理費就可正常停車,但物業將物業費與車輛管理費捆綁收費之後,他的車被拒之門外,而自己買的車位卻空着。近幾天他的車只能停在小區外面,這讓他很鬱悶。
25日下午,記者諮詢了發祥巷物業管理處。管理處經理冷娟坦言,他們現在確實將物業費與停車管理費進行捆綁收費,這也是沒有辦法。“有業主不交納物業費,但是我們的服務還在繼續。”冷娟說,如果業主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提出來,雙方進行協商,但是不能以不交納物業費作爲威脅。現在他們也只能採取這種捆綁收費的辦法,而且每月38.5元的停車管理費,他們也只是針對交納物業費的業主,“不交物業費,肯定不能享受這種服務。”
對此,記者諮詢了濟南市房管局物業處,工作人員稱這種捆綁收費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物業費主要是針對房子,停車管理費是針對車,不能合併到一起。業主因爲某種原因不交納物業費,物業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居民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區房管部門物業科投訴,由物業科工作人員進行協調。